“第301条款从未被设计用于让总统彻底重写关税表。”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访问学者彼得·哈雷尔的这句话,为特朗普政府刚刚生效的全球关税行动投下了法律阴影。周五,美国对来自80多个国家的商品开征全面关税,依据正是《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然而,新关税生效仅数小时后,一起诉讼就被递交到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矛头直指这项覆盖美国贸易额99.4%的政策。
这起诉讼由自由司法中心代表两家小企业提起,背后有一个关键的背景:五个月前,最高法院刚刚否决了特朗普利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单边加征全球关税的做法。当时,为弥补政策空窗,特朗普转而启动第122条款,设置了一批有固定终止日期的关税。而此次依据第301条出台的新关税,恰好在那批旧关税到期时开始生效。原告方指出,这并非巧合——“旨在实质上保留同样的广泛关税制度,而该法院和最高法院已经认定国会并未授权这一制度”。
也就是说,原告的核心逻辑是:政府只是在换一个法律外壳,试图复活已经被判违法的同一套关税政策。自由司法中心此前就是成功挑战IEEPA关税案的主力,这次他们同样认为,“不能仅仅通过从一项法规转向另一项法规,就维持一个预定的全球关税政策”。
特朗普团队则否认这一说法,坚称新关税并非简单地复活“解放日”关税。事实上,白宫正把第301条当成一把越来越大的关税武器。就在周五,美国宣布将立即对欧盟启动301调查,以报复其对美国科技巨头的高额罚款;此前几天,还对巴西进口商品开征25%的关税,并扬言对部分加拿大商品加征50%的税率。一连串操作背后,特朗普似乎想把第301条从过往有限且暂时的手段,变成重构全球贸易的常规工具。
但法律上的不确定性正在迅速积聚。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教授金伯利·克劳辛在给媒体的邮件中直言:“在我看来,第301条款关税明显不合法。”她同时提醒,法院最终将如何裁决仍无法确定,而且任何法律挑战都需要经年累月才能走完司法程序。另一位前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总法律顾问格蕾塔·佩伊什则显得更谨慎,她指出,特朗普政府已经遵循了根据第301条征收关税所需的法律程序,该法规“给了政府很大的灵活性”,“我认为这是一个相当难以反驳的标准”。
法律文本本身也为辩论留下了空间。贸易法专家沃尔夫点出一个关键条件:要使用第301条的报复性权力,必须认定某国的行为、政策或做法对美国商业构成负担。但在这次的关税列表中,约有60个目标国家——几乎占美国全部进口和全球贸易的90%——“这一要求并未明确满足”。哈雷尔也补充说,第301条“从未被设计用于征收‘永久性’关税”,特朗普此番运用“肯定”可能在法庭上被推翻。
然而,企业此刻还不能把希望全押在法律胜诉上。毕马威全球及美国贸易与海关负责人安德鲁·西西利亚诺认为,正因为第301条款有过广泛的使用记录,这次的新关税“可能更难被撤销”。他给出的务实建议是:“公司应围绕当前存在的关税进行规划,而不是假设它们会很快被推翻或修改。”对于已经身处贸易震荡中的供应链和投资者来说,法律挑战既是一个变数,也无法替代眼前的成本重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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