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开始休产假了

朋友 A问 : “ 你们公司产假多少天呀?”

我按照深圳的政策回她,“顺产是98天/难产是128天+奖励假80天,没什么特殊情况的话,按顺产至少能休178天。”

她说起公司之前的 同事都 只让休四个月 , 公司的说法是:

做业务的没有能休六个月那么久的,如果不提前回来就把你的客户分给其他人了。

另一个朋友 B 说:

我前年生娃时 公司给休 了 178天,但 产假期间 只发 了 基本工资。

我原先以为我朋友这样不合规的公司是少数,但昨天又在 孕妈群 里看到其他孕妈妈的讨论。

有人 说 ,公司只让休基础产假 98天,不给奖励假。

还有人说她老公公司没有陪产假,生娃的时候请事假

我跟老公说起这些人的情况,老公说他表妹的更离谱, 单位只让休四十多天 产假。

按照广东省生育条例,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至少有 98天基础产假和80天地方奖励假,合计178天。

以前我以为这是 “基本操作”,给足产假天数和产假工资,是公司的底线福利,不值得夸。没想到在那么多公司不合规的衬托下,这竟然成为了 一个 “优点” 。

合着 “合法”都成了“福利”?

01 产假到底能休多少天?产假工资到底能拿多少钱?

我以深圳为例, 178天 不是 都叫“产假”。它分两部分:·

基础产假( 98天) :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给的,这是所有女职工的法定权利。

奖励假( 80天)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给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都能享受。

难产(比如剖宫产)或多胞胎,还会再加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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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表可以知道,地方奖励假是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的,所以有些公司不让休奖励假,是因为 它要自己掏钱。

说几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或误区1)生育津贴和你自己的工资,是两回事。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是: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规定的假期天数(不含奖励假)。

生育津贴的月平均工资是你单位全部员工的月平均工资,不是你个人的月平均工资。

2)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天数

重点!奖励假的 80天不计入生育津贴,所以社保局发的生育津贴里是没有这80天的钱的

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

对比两笔钱, 哪个高就按哪个给你。

生育津贴 > 你原工资:生育津贴都给你。

生育津贴 < 你原工资:公司补足差额。

奖励假工资不在此列,那 80天由公司全额承担。

按最新政策,深圳的生育津贴发放是有按月发放和一次性发放两种方式,如果有差额公司具体怎么算,奖励假怎么发,还需要个人向公司具体了解。

记住,你整个产假期间的待遇应该是“足称足两”的。如果少了,你都问问公司。

如果你正在休产假或准备休,别怕。政策查清楚,该问就问,该争取就争取。

合法合规是底线,不是恩赐。

你在休产假时,遇到过哪些 “缺斤短两”的情况?欢迎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