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很多战将悍不畏死只为获封万户侯,现代有一些人获刑万年以上,堪称牢王。苏联解体后,世界形成新格局,我们来看看上世纪九十年代后,各国判刑超过1万年的几个牢王。
【10000年】
美国,俄克拉何马州,1976年,达德利•韦恩•凯泽,30岁,因杀妻子、岳母,以及一名大学生,判决10000年。
美国各州有自己的法律,约有20个州和华盛顿特区没有死刑,而且日益提倡废除死刑,总体来说废除死刑的州越来越多,当然欧洲那一片大部分国家都废除了死刑。
【30000年】
美国,俄克拉何马州,1994年,查理•斯科特•鲁宾逊,30岁,因性侵儿童,判决30000年。
这种人神共愤的罪犯,只能往死里判,但又不能判死刑。话说这个俄克拉何马州,特别爱判这种长时间的刑期,每次都能制造一个特大新闻。
【40000年】
西班牙,马德里,2004年,发生列车爆炸,在4列火车上发生了10次爆炸,造成193人死亡,2050人受伤。这起爆炸案,是报复西班牙在2003年跟随美国入侵伊拉克。
2007年,29名主要被告接受判决,其中摩洛哥15人、西班牙9人、叙利亚2人、阿尔及利亚1人、黎巴嫩1人、埃及1人,最主要的三人判处万年以上,分别是:Jamal Zougam,33岁,42924年;Othman el-Gnaoui,31岁,42922年;José Emilio Suárez Trashorras,30岁,34715年。
西班牙没有死刑,废除死刑可能会导致重案增加,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4万5千年】
土耳其,穆罕默德·艾登,2016年25岁,诈骗16亿土耳其里拉,逃亡国外。2021年30岁,在巴西落网。2025年34岁,在土耳其判决4万5千年。
艾登有48名同伙,搞金融诈骗,骗了约50万人,总计16亿土耳其里拉(约2亿多美元),可见诈骗是个世界性问题。
【14万年】
泰国,1989年,Chamoy Thipyaso女士,49岁,因为欺诈,骗取1.6万人、2.04亿美元,获刑141078年。
此人可不是一般人,有石油和军方背景,她成立了一个基金,专门投资石油相关产品,买这个基金的人包括军方和泰国王室。由于不能赎回,军方和王室都生气了,这才判了一个侮辱性极大的14万年。等军方和王室追回损失,她大约服刑8年就释放了,至于小散们有没有拿回本金,就不得而知了。
【38万年】
西班牙,1972年,一个邮递员,布里埃尔·格兰多斯,20岁,丢失了4万多封信,检察官要求每封信判9年,请法官判384912年。
这哥们将快递藏在自己家,4万多个邮件,根本来不及一个个拆封,就被抓了。这些信价值不算高,但给居民造成的困扰不小。
后来法官只判了14年两个月,这在西班牙算是时间很长了,一些杀人犯判的都比这个轻,邮递员差点成为万年牢王。
【625万年】
阿尔及利亚,1941年,因游行中喊口号,声音特别大,总计获刑625万年。此案发生在二战时期,此君在3年多后的1945年就释放了,刑期和战争有一定关系。
以上货真价实的万年牢王,最长就是4万年,后面这几个时间更长的早就释放了,和万年牢王不可同日而语。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相比以上这些牢王,挪威的罪犯应该庆幸投胎投的好。
2011年,挪威一名凶手杀死77人(大部分是青少年),伤319人,只判了21年。
废除死刑、重罪轻判,到底好不好,会不会滋生重大犯罪,会不会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二次伤害,值得思考。
【古代的杀人偿命】
公元前207年(秦二世三年),刘邦屯兵灞上,召集关中各县豪族代表到咸阳来,与秦人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窃财物对等处罚;其他罪按轻重分别定罪。”刘邦约法三章的第一条就是:“杀人者死。”杀人偿命这个道理,在后世百姓心目中根深蒂固。
图-刘邦项羽入关中
唐朝在《唐律疏议》中,对杀人的处罚进行了细分。谋杀、故杀(故意杀人)、斗杀(斗殴杀人)三种直接处斩,误杀须赔偿并流放三千里并,戏杀(比武致死等)流放两千里,过失杀(射猎误中等)须赔偿可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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