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新闻,让人哭笑不得。

上海一女子,和前夫 是大学同学,毕业不久后就结婚了。

婚房是女子父母用老房子动迁款买的。

后来前夫事业起飞,两人卖了婚房,贷款换了虹口区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女子名下。

之后前夫出轨了,当时 孩子刚出生,女子原谅了。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女子的父母怕女婿万一再次出轨、闹离婚,房产被分走。

于是,父母把女儿、女婿告上法庭, 要求对虹口区房屋确权。

最后调解结案了,父母享有70%份额,女儿女婿共有30%。

当时来看,这招算完美的。

毕竟最开始是老两口出钱买的房,这么一来,也给女儿留了退路。

后来女子 和前夫又在浦东买了房,接着又卖了虹口区房子,在浦东附近又买了一套。

再后来,前夫理所应当的再次出轨了,两人协议离婚

两套浦东房子归女子,存款给了前夫。

可以说“皆大欢喜”。

可不曾想, 老父亲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 碰到了初恋情人,旧情复燃,一发不可收拾。

现在闹着和母亲离婚,还要分当时卖虹口区房子的钱,630万。

女子彻底懵了,千防万防,老父亲难防。

当时 确权调解书四个人都签了字,如果老父亲要起诉的话,前夫都可能要被拉回来做 共同被告。

想想都搞笑,前夫哥估计都懵了,我婚都离了,现在还得回来凑个热闹。

网上很多人都在讨论。

有人说这老父亲太狠心了,为了初恋家都不要了。

也有人说活该,当时算那么清干嘛。

别人的家事,我们也不好评判。

当初父母的做法,我倒是能理解,毕竟现在的离婚率越来越高。

我想,现在最难过的恐怕是老母亲吧。

相依为命大半辈子的老伴,现在竟为了初恋要离婚,还要分走几百万。

想想都心寒。

几十年的夫妻情分,说翻脸就翻脸了。

这让我想到了一个事。

现在这个新闻出来,原来,父母也有不靠谱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