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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乌拉特中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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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了“十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即: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对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为有效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违反换届纪律有关情况和问题。

换届纪律监督举报方式

乌拉特中旗纪委监委受理举报方式

电话:12388

通信地址:乌拉特中旗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15300)

网站:neimeng.12388.gov.cn

乌拉特中旗旗委组织部受理举报方式

电话:0478-12380-3

通信地址:乌拉特中旗旗委组织部9009室(邮政编码:015300)

网站:12380.nmgdj.gov.cn

中共乌拉特中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乌拉特中旗委员会组织部

乌拉特中旗监察委员会

2026年7月26日

编辑:傅元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