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功利主义研究
上一辑 会议专栏 | 会议继续:“边沁基金”正式启动
7月25日,第十八届国际功利主义学会会议在澳门大学圆满落下帷幕。来自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围绕功利主义及相关领域的重要理论与现实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为国际功利主义研究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当天,牛津大学Roger Crisp教授和普林斯顿大学Melissa Schwartzberg教授分别发表主题演讲,从边沁的伦理学思想和民主理论等不同视角分享了最新研究成果,并与现场学者展开深入交流。两场主题演讲内容丰富、观点深刻,引发了与会者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随后,新加坡国立大学Peter Singer教授主持了主题对谈活动。近畿大学中井大介教授、西南大学杨天江教授、澳门大学翟小波教授以及新加坡国立大学谢业辉作为与谈嘉宾,围绕“功利主义”一词的中文译名是否需要调整展开深入讨论。与谈嘉宾从思想史、哲学概念、跨文化传播以及中文学术传统等多个角度分析了现有译名的优势与局限,并与现场听众进行了积极互动。为进一步了解意见,主办方还向与会者发放了有关“功利主义”中文译名的调查问卷,为相关研究积累第一手资料。
会议还举行了两场平行论坛,分设四个分会场同步进行。来自世界各地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学者围绕功利主义伦理学及其挑战、边沁的法律思想、边沁的政治与宪法思想、语言与逻辑及密尔的思想等多个主题报告最新研究成果,并进行了深入交流。各分会场讨论气氛热烈,充分展现了国际功利主义研究的多元视角和前沿发展。
晚上,会议举行了闭幕式及欢送晚宴。与会学者共同回顾了本届会议取得的丰硕成果,对澳门大学的精心组织和周到安排表示感谢,并期待未来继续深化国际学术合作,推动功利主义研究在全球范围内的交流与发展。
至此,第十八届国际功利主义学会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本届会议汇聚了来自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学者,通过主题演讲、专题对谈、平行论坛及学会活动等丰富形式,为功利主义及相关领域研究搭建了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平台,也进一步促进了不同学术传统之间的对话与合作。牛津大学Roger Crisp教授和普林斯顿大学Melissa Schwartzberg教授主题演讲的摘要与介绍附后。
福祉、伦理学和美德:边沁《伦理文论》中的一些评论
Roger Crisp
介绍
《伦理文论》:历史、目标、结构。
一、 福祉(第1-2章)
相比“幸福”,“福祉”这一术语更受青睐。
数量与质量。
心理享乐主义、总体幸福,以及洛克关于“不安”的观点。
至善。“善”的“观念”。“习惯”:
哪怕你终生躺在床上,骨头患有风湿病,膀胱结石,双脚痛风,只要你保有美德的习惯,只要至善还在,它就在你手中,愿它给你带来诸多好处。(1.5.239)
对享乐主义反对意见的回应:快乐是“低级的”;短暂的;回忆起来令人反感的。
对“善在于财富”这一观点的反对意见的回应:财富是不安全的、工具性的,且归属于命运。
对“善在于荣誉和权力”这一观点的反对意见的回应:它们是工具性的;它们是转瞬即逝的。关于荣誉有更多可探讨的内容……
对“善在于沉思”这一观点的反对意见的回应:我们的本质是行动的。
心理享乐主义:行善又当如何?边沁:它由自利所驱动。表面上明显的反例。我的福祉是否绝不应当作为我的首要目标?边沁的早期情感主义?他对现实主义元伦理学的犬儒式解读:
对其邻人施加的每一项限制或束缚,每个人都能从中看到自己权力的增长以及对自尊心和虚荣心的满足,只要借由其自尊与自爱,就能找到某种借口,哪怕再微不足道,来免除自己受到普遍性的归咎——即普遍律法所带来的后果。(2.3.252)
被这些灵魂医师一折腾,快乐就被撤下了餐桌——取而代之的是痛苦,其轻而易举的程度,正如可怜的医生雷齐奥挥舞魔杖,把肉食从饥肠辘辘的桑丘餐桌上撤走一样。(252-3)
伦理学的要旨。
格言。边沁的自由主义。“道德家/倒夜壶者”的比喻。
二、 伦理与美德(第3-5,10-11章)
审慎、正直与行善。给边沁提出的一些问题:审慎是以成功为基础的吗?这些伦理细分领域的要旨是什么?我是否有促进自身善的义务?如果我可以促进他人的善,为什么没有这样做的义务?运气在边沁的道德观念中扮演了什么角色?
对这些问题最可能的回答:边沁谈论的是遵循后能带来最大善的原则。初级原则与次级原则之间的区别。每种美德领域中不同的快乐与痛苦,以及每种快乐与痛苦的“广度”(范围)。
自我牺牲?
当更大的善与较小的善发生冲突时,更大的善优先:即在涉及利他美德的情况下,只要是为了给另一个人或群体带来更广泛并由此总体上更大的善,一个人就会克制不去占有,或尽其所能去牺牲自身可获得的较小的善。(4.261-2)
边沁的“策略性利己主义”。
亚里士多德论习惯化。边沁对“半美德”观念的反对:“在牛津神学中,一半至少等于甚至大于整体”(4.266)。
边沁似乎未能理解“高尚”或“崇高”的吸引力。边沁对比亚里士多德:
将这种阐述方式与病理学家的阐述方式作对比,后者既不提供疾病的症状,也不提供其中任何一种症状,却满足于给出它们的名称(10.281, n.2)。
实践智慧?难道它不应当在边沁简化版的功利计算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吗?
我们(或至少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最好被视为亚里士多德式的义务论者(这也包括所谓的“美德伦理学家”以及后果论者或功利主义者)。
走向功利主义的民主理论
Melissa Schwartzberg
摘要
很高兴受邀来到澳门,与大家一同庆祝《论逻辑、伦理学与通用语法》的出版。和在座各位一样,我深受边沁项目成果的启迪,尤其感激菲利普·斯科菲尔德的学术贡献。因此,能在此次盛会上致辞,对我而言意义非凡。
今天,我想借助其中的一些研究,来勾勒出功利主义民主理论的轮廓。在我看来,建立这样一种民主理论的必要性显而易见,但从功利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双重视角来看,其建构过程也面临着明显的反对意见。因此,请允许我先从这些反对意见讲起。
来自功利主义视角的基本挑战在于:既然民主决策并不一定能稳定地在特定社会中产生最大总量的幸福,功利主义者就没有理由偏爱民主制胜过其他任何政体。这种反对意见最强硬的形式是:功利主义者必须对各种相互竞争的政治组织形式保持中立,因为他们唯一的关注点当然是后果性的——即社会总福祉。而这种反对意见较温和的版本则是:功利主义者确实可能认为民主制优于其他政体,但这纯粹是出于工具性原因——也就是说,因为他们有理由相信民主制在产生良好结果方面会优于其他政体。然而,如果他们对民主制在这类结果上的表现失去信心,功利主义者就没有理由再偏爱民主,甚至应当去寻找能更好保障普遍福祉的替代方案。
如果说功利主义者对民主的独特价值抱有怀疑,那么民主主义者同样对将自己与功利主义绑定持审慎态度。一种标准的担忧是:追求总体效用最大化可能会使基本权利变得岌岌可危,包括那些对民主决策至关重要的权利。(当然需要指出的是,虽然人们合理地担忧少数群体利益的困境,但我们或许会认为功利主义并非特别容易受此问题困扰:因为任何多数决制都可能对少数群体造成侵害。然而,人们普遍认为现代民主国家用来缓解“多数人暴政”风险的解决方案——即通过宪法保护一系列权利——对功利主义者而言是不可用的,因为权利保护可能经不起集体利益计算的考验。)民主主义者的另一个担忧是:为了实现效用最大化,甚至连政治平等本身都可能被牺牲,从而使民主制在功利主义“总量聚合”的巨口中被吞噬。
我今天的目的并不是要驳斥功利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的这些担忧,我认为这些担忧并非毫无道理。然而,我想论证的是:在功利主义和民主制的内核中存在着同一个原则,一旦对其作出恰当的阐释,两者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得清晰。这一原则就是——假设个体是自身利益的最佳裁判。这一原则在功利主义传统内部以及外部(特别是通过实用主义)都有着显赫的承继关系,但我相信其最重要的表述来自边沁。它同时也是民主制关于“平等发言权”以及“制度设计应当公平对待各种利益”之主张的基础。如果接受这一假设,我相信,旨在保障普遍福祉的“聚合型民主观”就是其必然的结果。然而,正如我希望展示的那样,对它的证明绝非纯粹工具性的。当然,许多人怀疑这一假设是否合理或有据可依。但如果这些批评者是对的,那么功利主义和民主制都将无法立足:它们同生共灭、成败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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