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货厢
不是“乘客舱”
图方便载客,就是把生命当赌注
货车没有“客座”
只有“风险”
“捎一段”看似小事,实则暗藏风险
违法载客
一旦出事,谁都无法承受
案例一
2026年6月30日19时48分,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准格尔旗大队民警在准格尔旗X614线67公里+700米处开展路面执勤检查工作,对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货厢内堆满货物且违法搭载多名人员。经查,该车辆核定载客3人,实际载客14人,其中车辆货厢内违法载客11人。经驾驶人供述,车内及货厢内搭载人员均为周边工地施工人员,驾驶人为图出行便利,擅自驾驶货车一次性运载务工人员前往工地,涉嫌货车违法载人、超员行驶。
案例二
2026年7月6日19时45分,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准格尔旗大队民警在准格尔旗X614线67公里+700米处执勤时,对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开展例行检查,发现车辆货厢内挤满乘车人员,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指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定载客5人,实际载客14人,车辆货厢内违法载客9人。据驾驶人陈述,车上乘客均为同一工地务工人员,驾驶人心存侥幸,认为行驶路程较短、不会发生安全事故,冒险实施货车违法载人行为。
案例三
2026年7月13日19时44分,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准格尔旗大队民警在准格尔旗X605线46公里+100米处执勤,对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经查,该车核定载客3人,实际载客14人,车辆货厢内违法载客11人。车上驾乘人员均为同一工地务工人员,全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冒险乘坐、驾驶货车违法载人,存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三起案例中,涉事货车均用于货物运输,却违法搭载施工人员。驾驶人和工友都觉得“路程不远、挤一挤就行”,完全忽视了货厢内无安全带、无座椅、无防护措施的致命风险。
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对驾乘人员宣讲了货车违法载客的法律后果。同时,安排车辆转运超员人员,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
内蒙古交警提示
货车违法载客隐患大
请勿为一时方便
将安全抛之脑后
安全,才是离家最近的路
来源:畅行天骄工作室 宁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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