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价值》
最近,关于“自嬷”的话题引起了人们广泛的讨论。
“自嬷”指的是人们将自己刻画为一个值得怜爱乃至可供凝视的脆弱形象,暗示他人来对自己表达关怀。
对这个带着些许自我客体化倾向的概念,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些人指责自嬷不仅矮化自身,而且将痛苦赋予了一种展示价值,成为特权者的时尚单品;另一些人则认为自嬷是一种自我包容和自我赋权,在这个高竞争、高压力的优绩主义社会下有着重要意义。
“自嬷”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自嬷者能够敏锐地觉察到自身的痛苦。无论我们如何评价“自嬷”这一行为,它的流行都折射出一种社会心理趋势,即我们正变得愈发敏感,也愈发关注自身的情绪与痛苦。
这种敏感并非人类与生俱来的天赋,而是社会整体朝着理性化方向发展,使得“自我控制”成为一种必备素质的结果。那么,这种敏感对现代人究竟带来了什 么影响?我们究 竟应该把社会改造成一个对敏感者更友好的地方,还是应该让大家“别太敏感”?
下面,让我们跟随德国哲学家 斯文娅·弗拉斯珀勒的论述,展开对这一问题的讨论。
下文摘自《敏感与自我》 ,斯文娅·弗拉斯珀勒 著
01
当高敏感成为时尚单品
“在我看来,我能感知到我周围的细微之处。”
“他人的心情对我很重要。”
“我往往对痛苦很敏感。”
“我有丰富而复杂的内心生活。”
“艺术和音乐可以深深地打动我。”
“当我周围有许多事情发生时,我会激动地迅速做出反应。”
“当别人要求我同时做几件事时,我会很恼火。”
“我注意到并享受着微妙而令人愉快的气味、味道、音乐、艺术品。”
这些自我描述,来自伊莱恩·阿伦的畅销书《天生敏感》中的“开场测试”。该书于1996年首次出版,已被翻 译成70种语言。阿伦明确表示,不希望把高度敏感的人格特征理解为一种疾病,而 是希望将其理解为一种具有高度创造潜力的遗传特性。
阿伦认为,那些高度敏感的人,不仅“对刺激的接受能力更强”,而且具有非凡的才能。阿伦对她的读者写道:“大多数时候,您发现自己无法像其他人那样经受那么多。您忘记了您属于那些经常表现出巨大的激情、创造力、共情力、认识能力的人。”
阿伦还说,在高度敏感者中,有“预言家、天赋高的艺术家或发明家,以及尤其认真而仔细的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同时,她把自己也列为高度敏感者。
压力和过度的外部刺激是高度敏感者的毒药。我们的世界罪恶地要求人们同时做多项任务,并不断加速,这是对高度敏感者的过度要求和妨碍,阻止了他们上述才能的发展。
因此阿伦建议高度敏感者,尽管不要逃离社交场合,但要根据自身非凡的人格特征来调整生活。
阿伦的书大获成功,许多受过良 好教 育的中产阶级读者在上述 “开 场测试”中将自己定位为“高度敏感者”。这很难用“高度敏感是基因遗传”来解释,按照遗传理论,一个人要么有控制高度敏感性状的基因,要么没有。
严格说来,“高度敏感”这一特征远不止是一种基因遗传,它还是一种症状,这种症状来自一个加速的、个人化的、有现代晚期特征的世界。
《枯叶》
这一世界奉行一种不断加强的逻辑,到处是刺激和诱惑,社会的要求中固有着一种苛求的倾向,并导致人们变得过度敏感和神经紧张。同时,社会的要求中还有一种以高度敏感者为典范的理想,即“特异性愈加重要”。
社会学家安德雷亚斯·莱克维茨在其著作《独异性社会》中,详细分析了这种现代晚期的“独异者范式”。20世纪70年代以来,它已成为新兴中产阶级的基本范式。
非凡的创造力、审美的差异化、敏锐的感受力——这些都是当代的核心价值。另一方面,常规和标准既不考虑敏感问题,也不容忍敏感问题,几十年来一直经历着贬值。
人们不想要标准化的排屋,而想要个性化设计的住宅;人们不想跟团旅游,而想个人出行;人们不想找一份严守规矩的机关工作,而想从事一份“创造性的工作”……独特的需求和选择正跃升为新兴中产阶级的理想特征。
从上面的话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敏感性和独异性是如何不可分割地交织在一起的。只有那些拥有精细化的感知力的人,才能形成鉴别力。只有那些能感受外在和内在振动的人,才能表达自我,才能创造性地实现自我。只有那些在社会交往中展现出敏感性的人,才能感知到他人的特异的脆弱性,并公正地对待这种脆弱性。
莱克维茨写道:“人们已经对‘异性恋白人男性’之外的身份群体的特异的脆弱性形成了一种感觉。”这种道德敏感性促使人们敏感地使用语言,保持适当的身体疏离,谨慎地行事,在互动中注重微妙的差异。
此外,不要忘记还有心理和生理上的敏感性。只有那些知道如何倾听自己的内在的人,才能感知个人需求以及身体的独异性,并相应地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甲需要大量的光线,不能住在较低的楼层;乙不能耐受乳糖;丙必须在早上做两个小时的瑜伽,才能开启一天的生活;丁不能容忍与其他人的任何亲密接触。
社会的独异化为单人家庭,这与需求的分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在这一背景下,根据阿伦的说法,高度敏感绝非一个例外现象,就不足为奇了。根据阿伦的说法,大约有20%的人是高度敏感的。更重要的是,高度敏感不仅比人们想象的要广泛,而且甚至代表了以异化为标志的现代晚期的一种深深的渴望,因为高度敏感者与世界有联系,两者之间通过一条持续的、振动的线相连。
02
“欺负自己”,是现代人的特点
社会学家诺贝特·埃利亚斯认为,在人类社会中存在着一种逐步增强的纪律约束,最初表现为吃饭和睡觉时的纪律,后来发展成复杂社会情景下的约束。这种纪律约束使人类行为越来越文雅精致,也使得人们对自己和他人的越界行为明显地越来越敏感。
埃利亚斯认为,这种精致化的基本方法是“抑制本能”、“情感调节”、形成有自控力的超我。换句话说,为了变得敏感,我们必须驯服自己,“将外部强迫转化为自我强迫”,并形成有调节能力的羞耻感和尴尬感。
通过抑制冲动,文明的进程不仅使世界更加和平,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精神上的痛苦。换句话说,在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外在暴力越来越多地被内在暴力取代,表现为折磨和束缚人的良心。
在这个阶段,痛苦一定程度上被扬弃了,痛苦表现为自我鞭笞、自我折磨、自我否定,在最坏的情况下甚至表现为自我毁灭,即自杀。
我们对文明进程进行以上的批判,不是渴望回到现代以前的野蛮时代。重要的是,我们要意识到,痛苦仍然存在于我们这个时代高度敏感化、高度被控制的自我中,只是采用了一种不同的、内化的形式。
《丈夫得了抑郁症》
惩戒会继续影响人们,即使人们不再能清楚地看到和感受到它。某一行为越是敏感,其社会约束就越强烈地被内化。
用精神分析学家雅克·拉康的话说,大概是:当代人自己的愿望也总是社会的愿望,社会的要求已经融入人的血肉。
当主体不再需要监督者,不再需要监视,而是通过严格的良知来控制自己时,惩戒性的实践和话语就达到了极点。
从某种意义上说,西方社会正在从外部主导的关系走向内部主导的关系。感情,而不是普遍有效的公共互动形式,正越来越多地指导着行动。
于是,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伤害了我或他人?什么时候某人冒犯了我,什么时候某人又冒犯了他人?社会的规范和形式在何处凌驾于人(或一般意义上的生物)的个体特性和易受特定事物伤害的脆弱性之上?
按照内部主导的逻辑,作为一个超越个人的系统,语言也被认为是有冒犯性的,因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事物与渴望真切表征的亲密需要相矛盾。
语言的规则不再容许自由的游戏,而是被视为对自我的伤害和蔑视。
03
讲述痛苦,也是自嬷吗?
1920年,战争伤残者首次被算作“战争受害者”。自此,受害者不再仅仅指那些死在战场上的人,还指那些在战争中幸存下来,但身体或心理遭受严重伤害的人。
这种对暴力的感知的变化,与一个重要的转变有关——从计数到讲述。受害者不再仅仅是被算入战争统计报告的尸体,在20世纪,受害者的讲述越来越成为“受害者”的本质。
长期以来, 社会一直或多或少地将受害者所遭受的痛苦部分地归咎于受害者自身。按照这种逻辑,那些无法克服某些创伤经历的人,会被认为是过于软弱,甚至可能被认为是由于自身的错误而陷入了不幸的境地。
自20世纪7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有一种浓厚的兴趣——把“创伤”概念的焦点从个人转移到外部环境上。历史学家戈尔特曼对这一发展的描述是:主要受越南战争的影响,“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概念出现了,并将个人身心状态排挤到了此概念的视野之外。
自此,“创伤”概念的唯一重点是创伤事件本身,而不是任何类型的心理逻辑。在这种理解下,关键的假设是,几乎每个经历过创伤事件的人,都会出现一些典型的遭受压力的症状。
《六号车厢》
然而,人们很快就发现,“心理创伤与个人因素无关”的中心假设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对于某些事件,不是所有人都有同样的反应。因此,人们必须认识到, 心理创伤确实受到不同人的性情的影响 。
对此,戈尔特曼认为,人们在理解“创伤”的概念时要纳入一个“主观因素”。她写道:“只有当某人对某事件的反应是感到‘强烈的恐惧、无助或惊恐’时,此事件才是创伤事件。因此, 判断什么事件可以被称为‘创伤事件’,已然要借助于个人的归因过程。 ”
这种扩大的、几乎没有边界的创伤概念,其影响至今清晰可见。遭受某个事物的“创伤”,几乎成了一种日常经验。电影、小说、某些词语……几乎任何东西都能使人产生创伤,或令人回想起创伤经历。而真正严重的创伤,正在被通货膨胀地对“创伤”的语用淡化,不管人们是否乐见这种发展。
戈尔特曼认为,这一发展的利弊都很明显:一方面,受害者得到了发言权,他们的痛苦得到了承认,并成为一个公共话题;另一方面,这种疾病的日益主观化,使得人们越来越不清楚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受害者。如果最终是由个人的认知来决定什么被归类为创伤,那么如何避免诊断结果在法庭上被滥用的风险?
此外,戈尔特曼强调,“创伤”概念从客观到主观的发展趋势,不仅使受害者能够(单方面地)讲述自身的痛苦,而且还阻止了人们去(全方位地)复原实情。如今,利用“创伤”的概念就能轻易地给发生的事件定罪,而在过去,这需要进行深入得多的分析才能实现。
此外,对于当事人来说,把自己的故事讲述成一个纯粹的受害者的故事,的确很有诱惑力。谁是受害者,谁就是无辜的,也就能索赔。对此,戈尔特曼写道:“正是因为在西方,谁使用脱罪话语,谁就占理,所以人们在要求赔偿时,必然把自己说成是受害者(并且仅仅是受害者)。
然而,这一点对于理解我们的时代尤其具有决定性意义:当代的各种现象,例如触发警告,表明人们的兴趣焦点似乎越来越少地关注自身的心理韧性,而是越来越多地关注如何从外部保护的问题。
诚然,基于目前为止的讨论,我们很想对当代进行全方位的批判。人们对于痛苦的恐惧越大,在这个世界过得越是舒适和安全,人们的感知就越集中于每一件可能引起不适的小到不能再小的事上。
然而,对此产生了一些批评,而且这些批评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人们在这个世界上的处境各不相同。有时人们所见的,根本不是同一回事,事物在人们各自的立场上显得全然不同。
我们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置身于他人的视角?没有受过创伤的人知道受过创伤的人的感受吗?男人知道女人的感受吗?白人可以透过有色人种的眼睛来看世界吗?对于某些问题,究竟谁被允许发表意见?共情的力量,到何处为止?
记者埃多-洛奇叙述道:为了省钱,几年前她去上班时,有一半的路程是靠自行车骑行。她发现,许多车站没有电梯和坡道,不方便自行车通行。
这是她头一次意识到“推着婴儿车的父母、坐轮椅的人、推着滚轮助行器的人、拄着拐杖的人”是如何体验这个世界的,她说:“在我不得不自己推着自行车之前,我从未注意到这个问题。我从未想过,这种通行困难妨碍了数百人。只有当这个问题影响到我自己时,我才会发怒。”
这个事例表明,只有经历过特定的情况,或者换句话说,只有自身受到影响,才有可能产生共情。
埃多-洛奇在这个例子中采用了视角转变,但这并不总是可行的。白人不能试探性地钻进黑人的皮肤,因此不能体验到身处于这样的皮肤下的感觉,不能忍受他人的“斜眼看人”,甚至无法因为自己的外貌而经历语言暴力或肢体暴力。
无论我多么努力地采用他人的视角,我永远不可能成为他人。他人经验的主观性,终究是不可触及的。
封面来源电影《情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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