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共同社7月27日报道,东京地方检察厅当天正式起诉了此前擅自闯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日本陆上自卫队三等陆尉村田晃大,罪名包括闯入建筑物、违反《枪炮刀剑类管制法》(简称《枪刀法》)以及威胁行为。
至此,这起涉及日本现役自卫官、中国驻日使馆和外交安全的案件,正式进入司法审理阶段。
对于日本方面来说,这不仅关系到个人犯罪问题,也涉及自卫队人员管理、外交设施安全、日本社会对极端行为的约束,乃至整个中日关系等一系列问题。
根据此前报道,事件发生在3月24日。村田晃大当时从邻近建筑一侧翻越进入中国驻日使馆区域,警方随后以涉嫌非法侵入建筑物罪展开调查。之后,日本警方又以涉嫌违反《枪刀法》再次逮捕他,调查重点包括其携带刀具进入使馆区域的行为。
从日本法律角度来看,这起案件并不是简单的“闯入私人场所”。
首先涉及的是日本《刑法》中的“建筑物侵入罪”(见下图)。
日本刑法第130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进入他人管理的住宅、建筑物或者船舶,或者被要求离开后仍拒绝离开的,可以处3年以下拘禁刑或者10万日元以下罚金
根据国际法上的外交关系原则,使馆享有高度保护,但其所在土地的主权仍属于驻在国。简单来说,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位于日本东京,但日本政府不能随意进入,因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赋予外交馆舍不可侵犯性。
但对于个人犯罪行为,日本司法机关依然拥有管辖权。
也就是说,村田晃大不是因为“进入中国领土”而被追究,而是因为未经许可进入了受到法律保护的建筑区域。
更关键的是,他不是普通人员,而是一名现役自卫官。
日本自卫队虽然名称上不是“军队”,但实际承担国家防卫任务,其成员接受严格纪律约束。日本《自卫队法》要求自卫官遵守法律、纪律和职务规范。此前日本防卫省方面表示,将配合警方调查,并在查明事实后进行处理。
除了非法侵入建筑物之外,案件另一个重点是《枪炮刀剑类管制法》(见下图)。
日本对于刀具管理非常严格,并不是只有枪械才属于管制对象。根据日本相关法律,携带一定长度以上的刀具,如果没有合理理由,也可能构成违法。
警方在判断时,会考虑刀具长度、携带目的、地点以及行为人的具体情况。此次事件的特殊之处在于,刀具不是出现在普通公共场所,而是在外国使馆区域。
此前报道显示,村田晃大携带的刀具长度达到31厘米左右。中国驻日使馆方面认为,其携刀翻越围墙进入使馆区域,对馆内人员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并要求日方彻查。
如果法院认定其携带刀具进入使馆,并且这一行为已经对使馆工作人员产生现实威胁,那么案件性质将升格为暴力刑事案件,比单纯的非法进入更加严重。
按照日本刑事司法惯例,多个罪名同时成立时,根据“并科”原则和具体案件情况确定最终刑罚。
所以综合来看,如果建筑物侵入(最高三年)、非法携带刀具以及威胁行为(一到两年)全部被法院认定成立,村田晃大面临拘禁刑的可能在3年到5年左右。
可是如果日本法院将其判为几个月到一年,那么说明日方司法单位并未真实按照实际犯罪情况判罚,属于轻拿轻放。
当然,目前案件仍需要等待法院审理,最终刑罚要根据证据和庭审结果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事件发生后,日本政府层面的回应也引发关注。
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以及日本外交大臣至今并没有就此事向中国方面正式道歉,日方公开表态主要停留在“遗憾”“将依法处理”等层面,并没有出现针对中国驻日使馆安全受到侵犯进行正式道歉的表述。
对于中方而言,一名日本现役自卫官携带刀具闯入中国外交机构,这已经不是普通治安事件,而涉及外交安全问题。日本政府是否能够充分认识到事件严重性,也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但无论结果如何,这起事件都暴露出一个问题:外交机构安全不是日方一句“遗憾”就能解决的,涉及中方外交人员安全的问题,需要的不只是法律处理,也需要日本政府层面的明确态度。
可是,我们没有看见日方任何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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