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岳怀让
2026年7月24日,中华文化促进会(简称“文促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撤销我会部分分支机构的决定》:按照民政部2026年7月1日公布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理事会通过,自即日起撤销以下分支机构:
1. 社会艺术教育工作委员会
2. 美育工作委员会
3. 紫砂产业工作委员会
4. 生态文化工作委员会
5. 新媒体文化工作委员会
6. 酒文化工作委员会
7. 楚文化工作委员会
8. 世界遗产工作委员会
9. 民族文化工作委员会
10. 礼乐文化专业委员会
11. 茶产业工作委员会
12. 莱文化工作委员会
13. 马会工作委员会
14. 道文化发展工作委员会
15. 美食工作委员会
16. 汉学文化传播工作委员会
17. 汉文化与汉学工作委员会
18. 服装文化工作委员会
19. 胡公满文化工作委员会
20. 崔季子文化工作委员会
21. 彭祖文化工作委员会
22. 傅说文化工作委员会
23. 舜姚文化工作委员会
24. 豫章文化工作委员会
25. 金日磾文化工作委员会
26. 王子乔文化工作委员会
27. 丁公文化工作委员会
28. 高傒文化工作委员会
29. 羊祜文化工作委员会
30. 楚熊文化工作委员会
31. 应叔文化工作委员会
32. 韩武子文化工作委员会
33. 颜子文化工作委员会
34. 连称文化工作委员会
35. 孟子文化工作委员会
36. 吕尚文化工作委员会
37. 周文化工作委员会
文促会在上述决定中表示,“望相关人员于30日内自行注销本会授权的公众号、网站等平台。”
据文促会官网介绍,中华文化促进会创立于1992年,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全国性联合性社会组织。文促会的业务范围包括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专业展览、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及咨询服务等,是目前中国最大规模、最具代表性的文化NGO之一。2004年被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
民政部官网公布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根据章程规定,按照实际需要、管理能力、统一要求等,严格控制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该办法第九条规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团体应当予以撤销:
(一)完成设立目标任务或者交办事项,没有继续存在必要;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撤销;
(三)连续2年未开展活动;
(四)拒不服从社会团体管理;
(五)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合作;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
(七)应当撤销的其他情形。
社会团体应当在发生或者发现上述情形后20个工作日内启动撤销程序。
随着民政部上述《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公布,近期众多社会组织发布声明,集中撤销了一批分支机构。
例如,福建省花卉协会在7月22日发布公告,正式撤销福建省花卉协会根艺专业委员会。
7月23日,河北省体育文化协会发布公告,集中撤销11个分支机构:
1.体育文创产品研发专项工作委员会。
2.对外交流专项委员会。
3.时尚运动文化专委会。
4.文体旅融合传播专项工作委员会。
5.体育书画文艺专业委员会。
6.形体运动与健康文化传播专委会。
7.休闲体育文化专业委员会。
8.户外俱乐部联盟专业委员会。
9.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委会。
10.体育影视专项工作委员会。
11.体育文化活动推广工作委员会。
河北省体育文化协会表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11个分支机构停止一切活动,不得以原分支机构名义开展任何工作,其原有业务由河北省体育文化协会秘书处统一承接。
本期编辑 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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