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22号晚上,密尔沃基牛津公寓213号。
一个叫崔西·爱德华兹的黑人男性从那间公寓逃出来,手腕上挂着一副手铐,在大街上拦了一辆警车。
他说有个白人在公寓里想吃了他。
两个警察跟他回到那间公寓,开门的是个戴眼镜的年轻白人,语气平静,面带微笑。
警察在抽屉里翻找手铐钥匙的时候翻出了一沓拍立得照片,上面是人体不同阶段的分解画面,背景就是这间公寓的地板。
这个人叫杰夫瑞·达莫。
1978年到1991年,13年间他谋杀了17人,受害者多为非裔、亚裔和拉丁裔男性。
他的冰箱里有四颗人头和两颗心脏,冰柜里有一具完整的男性躯干和一袋内脏,卧室衣柜里放着七个被漂白上色的头骨、两具完整的人类骨架、风干保存的男性生殖器、一双手、一块头皮,墙角一个57加仑的塑料桶里装着强酸,里面还泡着三具正在溶解的人类躯干。
他被抓的时候没有抵抗。
在审讯室里,他用一种非常平静的语气,从18岁开始杀的第一个人说起,名字,地点,怎么杀的,怎么分的,哪个部位吃了,哪个部位留下了,一五一十全部交代了。
他不是"突然变成怪物"的
达莫出生于1960年5月21号,是莱昂内尔·达莫和乔伊斯·达莫的第一个孩子。
他母亲在他出生前几个月就开始服用大量镇静剂和吗啡,因为孕期癫痫发作,医生找不出原因,只好归咎于她的心理问题。
她童年时期被酗酒的父亲持续家暴,嫁人之后丈夫整天泡在实验室里,她独自带着孩子住在一间蟑螂乱爬的小木屋里,恐惧复发,再次被药物淹没。
他父亲莱昂内尔是化学博士,为人严谨、克制,一直试图理解儿子身上发生的一切。
他自幼就表现出异常行为,常以动物尸体进行解剖实验。
1978年6月,他首次杀害18岁青年史蒂文·希克斯,用杠铃将其击打致死,对着尸体手淫后在地下室解剖,将尸块埋在后院,几周后又挖出遗骸用酸溶解、大锤砸碎骨头撒在树林中。
他进过军队,当过医务兵,表现优良,后来因为酗酒被光荣退伍。
他在血浆中心做过抽血医师,在巧克力工厂干了六年搅拌工,因为长期旷工被开除。
他多次被捕。
1988年他因猥亵13岁男孩被判有罪服刑一年,他 convince 了法官他只需要心理治疗,于是以5年缓刑释放。
1987年起他在威斯康星州连续作案,采用迷晕、肢解等手段处理尸体,保留受害者头颅作为标本。
他从法官那里拿到过缓刑,从假释委员会那里拿到过释放工作许可,他的假释官一直以为他只是一个抑郁的酗酒者。
他长相清秀,说话温和,从不与人起冲突,用他父亲的话说是彬彬有礼到近乎害羞的程度。
系统至少有四次机会拦住他,每一次都错过了
这是这个案子里最让人窒息的部分。
达莫并非滴水不漏,从1978年到1991年的13年间,美国警方至少有四次机会将他抓获,但每一次都错过了。而每错过一次,就有一个人的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最致命的一次,是1991年5月27号凌晨。
14岁的老挝裔男孩克内拉克·辛萨索姆蓬赤身裸体在街上流浪,身上有明显伤痕。
达莫跟警察说,他们喝酒的时候吵了架,这是他19岁的男朋友。
警察不顾男孩的抗议,把他交还给了达莫。
当晚达莫就把他杀害并肢解,保留头颅作为纪念。
那两名警察约翰·巴尔切扎克和约瑟夫·加布里什,事后被媒体曝光他们跟调度员通话的录音里满是同性情侣的嘲讽和笑声,他们为"撮合这对恋人"而得意。
这两名警察后来被密尔沃基警察局解雇,但他们上诉后得以复职并补发工资,巴尔切扎克还在2005年5月被选为密尔沃基警察协会主席。
密尔沃基警方对同性恋、对少数族裔、对底层失踪者的漠视,在这个案子里不是疏忽,是结构性的盲区。
达莫杀的大部分是黑人、拉丁裔、原住民。
这些人在密尔沃基的失踪,几乎没有触发过任何真正的立案调查。
直到1991年7月22号崔西·爱德华兹逃出来,警察才第一次真正走进那间公寓搜查。
这一次,他们开始搜查。
冰箱里,装着人类骨骼的残骸,有的手臂还没有完全解冻。冷冻柜里,是更多被切割的人体部位。达莫的卧室里,躺着一颗保存完好的头颅,他用福尔马林浸泡过它,当作某种物品收藏。
他对自己做过的事,毫不回避
1992年,达莫被判处15项一级谋杀罪成立,每项都是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加起来总共要服刑957年。
同年5月,俄亥俄州又因为他1978年杀希克斯的案子追加了一个无期徒刑,把他送进了哥伦比亚惩教所。
庭审的时候控辩双方的心理专家打成一团,有说他只是人格障碍加恋尸癖的,有说他就是精神病态的。
最后陪审团裁定他神志清醒。
他在法庭上说:"我没有求情的要求,我知道这是最大的刑期。"
他在监狱里表现还算配合,常参加宗教活动。
接受采访的时候他自己都说,知道自己出去还会杀人,监狱才是最适合他待的地方。
1994年11月28号,他在监狱打扫卫生的时候,和25岁的囚犯克里斯托弗·斯卡沃起了争执。
斯卡沃用健身房的金属杠铃打死了他。
达莫第一次杀人用的就是杠铃,到头来自己也死在同一个工具手上。
那个打死他的人也是一个黑人——在达莫杀害的17人中,多数是黑人。
这个案子最让我堵心的,不是他的反社会,是系统的反人性
达莫当然是一个极端反社会的杀人魔。
他有预谋,有方法,有冷静到令人胆寒的执行力。
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毫无悔意,甚至带着某种"专业"的平静。
但这个人能在13年里杀17个人,能在警局有案底、在假释系统挂号、在军队和工厂都有记录的情况下持续作案,能在把一个14岁男孩从街上带回家杀害之前,被警察亲自送回他手里——
这已经不是一个人的恶,而是一个系统对一部分人的命的系统性漠视。
百度百科在案件概述里写了一句很重的话:"案件暴露美国司法系统对少数族裔保护缺失,引发密尔沃基大规模民众抗议。"
那个14岁的克内拉克,他的哥哥早年就是被达莫猥亵的那个男孩。
也就是说,达莫对这个家庭的侵害,至少跨越了数年,先是性侵兄长,然后是杀害弟弟。
而警方在1991年5月那个凌晨,亲手把弟弟送回了凶手的公寓。
达莫的父亲莱昂内尔一直陪到儿子被判终身监禁,他后来写了一本书,试图从儿子的成长经历里找到那个把他变成食人魔的原因。
他一直找到现在。
可有些问题不是"为什么他变成了这样"能够回答的。
更该问的是:为什么我们的系统,让一个已经被多次预警的嫌疑人,能够继续带走下一个受害者?
那些头骨后来被警方归还家属。
那间公寓被市政府买下来拆了。
那个地方到现在还是一块空地。
17个人,被一个彬彬有礼的、害羞的白人男性,在13年里一个个带走。
他们的家人等来的不是正义先到,而是警察的嘲讽、检察官的沉默、和社会对他们"本来就没人关注"的失踪的习以为常。
达莫死在1994年。
那个结构的盲区,死了没死,我不太好说。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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