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胡永新)7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人寿")山西分公司因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保险公司保险销售渠道业务管控不合规、保险代理人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罚款25万元;时任光大永明人寿山西分公司银保专员(个人保险代理人)蔚晋丽被警告,罚款2万元;时任光大永明人寿山西分公司银保业务部经理郭万元被警告,罚款2万元;时任光大永明人寿山西分公司营业区经理(个人保险代理人)史学巍被警告,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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