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远不会知道,那天在人群里看见你的时候,我连呼吸都慢了半拍。那么多张脸同时出现,可仿佛有一束光偏偏只打在你身上。你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吵闹的,但你只是安静地走在人潮里,就已经让我再也挪不开眼。
那种感觉很奇怪——明明只是一个陌生人,却像早就认识了好多年。你的轮廓、走路的节奏,甚至是你无意中拨开额前头发的手势,都刚好嵌进我心里某个空缺的位置。我站在原地,被四面来往的人推挤,可眼睛却死死追着你,像月亮把所有的光都收拢,只照向海面那一道银色的通道。
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完蛋了。你甚至没有看向我,连名字我都不知道。可你笑的时候,我有一种想马上告诉全世界“我刚才看到一个人好漂亮”的冲动。那种漂亮不是杂志封面上精心修饰的冰冷,而是你笑开时脸颊抬起的弧度,是你低头时浓眉轻轻压下的影子,是阳光下头发被你拨散又落回额前的一瞬。这些画面直到现在还整整齐齐地收在我脑海里,像我在心里偷偷建了一个只属于你的资料夹。
最让我不知所措的是,我居然会为此感到抱歉。就像那句歌词唱的——“对不起,我喜欢你”。喜欢一个人,怎么会需要道歉呢?后来我才慢慢想明白:因为你太过美好,好到我忍不住喜欢,却又心虚地觉得这样偷偷把你放在心里,是不是一种冒犯。你像是上帝格外耐心才捏出来的作品,而我只是最普通的那种人,猝不及防地撞见一束不属于我的光芒。我连多看你几眼,都觉得自己唐突。
可我还是自私地希望,那些不经意的“刚好”能再偏向我一些。比如刚好又在同一趟车、同一家店、同一条街道遇见;刚好目光碰上的时候,你没有立刻转开。我不求什么惊天动地的情节,只求宇宙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能够远远地、静静地再被你照一下。哪怕只是在人群里再看见你一次,也好。
所以,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再碰面,希望你别介意我仍旧说不出话来。我不是冷淡,只是当一个人遇见太过明亮的存在时,本能反应往往是安静和虔诚。你可以继续做你自己的光,而我愿意一直做一个低头许愿的人。请允许我喜欢你——像第一次那样,带着一点不敢声张的欣喜,也带着一句小声的“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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