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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M投资洞见与委托)
7月27日,香港证监会(SFC)宣布对兴证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国际资管」)予以谴责并处以680万港元的罚款,理由是后者在2019年8月至2020年9月期间,没有履行作为某私募基金的基金经理职责。
兴证国际资管成立于2011年10月,是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资产管理投资平台,持有SFC颁发的4号(就证券提供意见)、5号(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和9号(提供资产管理)牌照,业务范围包括基金管理、全权委托账户及投资顾问服务等。
SFC调查发现,兴证国际资管曾为香港泰禾人寿保险(「泰禾人寿」)成立了一只私募基金,并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后应泰禾人寿首席投资总监的要求,兴证国际资管为该基金作出了一系列投资安排,包括买入与泰禾人寿关联公司发行的债务票据挂钩的结构性票据,以及将该结构性票据转至另一只由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
SFC表示,上述安排过于繁复,带来了额外的成本和风险,且缺乏清晰的商业理据,令人关注是否存在隐瞒资产流向或关连方交易的潜在情况;同时,资产管理公司应设有程序和监控措施,以识别和考虑拟议的私募基金安排或交易是否可疑,假如拟议安排或交易被断定属可疑,资产管理公司应仅在其关注的事项相信已获充分解决的情况下,才可决定继续有关安排或交易。
「然而,尽管已有多项预警迹象显示上述投资安排的合理性或适当性存在疑点,但兴证国际资管却没有行使独立投资酌情权或进行充分的尽职审查,也没有识别出预警迹象,并进行处理。」SFC表示。
此外,SFC还在调查中发现,兴证国际资管没有确保上述私募基金的投资符合其所阐明的投资限制或与其投资目标一致,更没有实施有效措施,识别、管理和监察该私募基金所面对的风险。
对此,SFC认为兴证国际资管的缺失已构成违反多项适用于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规定,决定对后者予以谴责,并罚款680万港元。
「资产管理公司必须保持警觉,不能容许其服务被用作促成失当行为的渠道。在进行任何拟议基金安排之前,资产管理公司应审慎评估由投资者主导的建议是否存在任何预警迹象,并确保任何合理的关注事项均已获妥善处理。如未有作出合理查询,相关公司或会面临严重的监管后果。」SFC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戴霖(Michael Duignan)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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