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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LV上海大秀,反常得让人看不懂。
往年这日子,热搜能连挂三天,明星红毯照刷满朋友圈。今年呢?零预热、零官宣、零直播,秀场外围围挡加了一层又一层。受邀明星到场、看完、走人,社交平台半个字不提。
为啥?那朵“花”的事儿还没翻篇。品牌想冷处理,等风头自己过去。
可台面上装安静,台面下一点没闲着。
厦门楼盘案先别急着骂——法院已经正式辟谣了。真实情况是,小区沿街商铺卖假冒LV包,品牌起诉售假商家,开发商和物业因场地监管责任被连带。跟墙上刻了什么花纹没有半毛钱关系。
就事论事,这次打假,举双手支持,仿制全套LV字母logo卖假货,依法追责理所应当。
通报
但一场正常的打假案件,却让大众留意到LV多年来在国内累计的大量商标诉讼:过去五年,相关维权诉讼数量达到1691起,仅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被诉主体覆盖茶饮、餐饮、日用百货多个行业,甚至包含国家知识产权局。
一、上千起商标诉讼,呈现两类不同维权场景
公开可查数据显示,近五年LV在国内发起商标维权诉讼共计1691起,仅2026年上半年新增诉讼56起,诉讼主体涵盖餐饮零售、日用百货行业商家,其中也包含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诉讼。
多个典型案件具备很高的参考性:
茉莉奶白相关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赔付1030万元,创下国内茶饮行业同类赔偿金额新高,案件相关公证、律师诉讼成本接近60万元;
南京一家鸭血粉丝经营门店,被起诉索赔12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赔偿11万元,店主坦言整场官司造成自身经营亏损超200万元;
宁波一对经营日用百货的夫妻店主,对方以600元购入三款箱包后提起诉讼,索赔金额25万元,一审判令赔付4万元后,上诉程序仍在推进,店家后续对同类花纹货品不敢再进行售卖。
商标维权分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防范商标混淆两大类型,其中部分案件的确针对实打实的售假商家。而大型生产造假工厂的查处,涉及多地溯源、多部门联合取证,查办周期更长、流程更为复杂;零散线下小微商户诉讼流程标准化程度更高,维权落地速度更快。
不少小微商家并未仿制LV专属字母标识、不存在售卖假货行为,仅产品、门店装饰使用了相似度较高的传统纹样,便卷入商标诉讼。受制于缺少法务支撑、无力承担长期诉讼消耗,不少小型经营者会选择和解了结纠纷。
客观划分维权边界:打击制假售假的合法维权,理应全力支持;若超出商标合理保护范围,依托传统通用纹样向小微经营者发起诉讼,便会引发社会广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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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朵“花”,根儿在中国,海外早已认定是公共纹样
四叶宝相纹、柿蒂纹,诞生于汉唐,距今上千年。敦煌壁画上有,宫廷金银器上有。遣唐使带回日本,19世纪漂到巴黎,1896年LV设计师照着它设计出了老花图案。
根儿在中国,流转海外,最后被品牌拿来做成了商业标识。
最讽刺的是——LV在海外打官司,自己都承认“这是公共花纹”,到了中国立马翻脸。
日本法院驳回LV诉求,判定传统民俗纹样是全民公共符号,不能独占;
欧盟直接撤销LV棋盘格商标,明文禁止私有化基础装饰纹样;
美国法院同样明确:任何品牌无权垄断一种大众化装饰风格。
就连法国本土,面对梵克雅宝的侵权指控,LV自己当庭拿出的抗辩理由就是——四叶花是行业通用图案,谁也别想独占。
正是各国裁判尺度的差异化,让不少网友产生了讨论热度。海外承认公有,中国非要垄断,这套“看人下菜碟”的双标,才是大家真正反感的核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检察日报》刊发评论《千年宝相花,为何被LV“反向收割”?》,最高检官网同步转载,深度探讨传统纹样遭遇商标维权的争议。
三、国知局已经出手了,但官司还在打
这件事必须提,因为它是目前最有分量的“反抗信号”。
广东汕头个体户黄民耀注册了一枚四叶花卉图形商标,LV认为图案与自家老花近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商标无效。
2025年11月,国知局作出裁定:驳回LV的申请。
核心理由直截了当——LV老花的核心元素包含中国传统宝相花纹样,属于公有文化纹样,不能由外资品牌无限独占。
LV不服,把国知局告上了法庭。这已经是LV第六次起诉国知局——此前五次,LV赢了三场、输了两场。
但法律界人士指出一个现实:想以“源于中国传统纹样”为由直接宣告LV商标无效,极难。 LV的菱形组合图案商标已注册近40年,且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纹样本身是公共的,但经过艺术化再创作并与品牌深度绑定后,法律保护的是这个“组合”。
这是现行法律的现实,短期内很难推翻。
但这不代表小商户没有出路。
四、正在应诉的商家,现在能做什么?
直接上实操,别绕圈子。
第一条路:法庭上直接抗辩。
整理三样东西提交法庭:
1. 纹样文物史料——敦煌壁画图、正仓院唐代紫檀琵琶图,证明花纹千年之前就已存在;
2. 海外同类判例——日本、欧盟、美国驳回LV独占主张的判决书;
3. 国知局裁定——黄民耀案中“公有纹样不能独占”的行政裁定。
法庭上直接主张:“花纹属于公有元素,剔除品牌字母后单纯使用传统纹样,不构成商标侵权。” 这套抗辩有法理支撑,胜算不低。
第二条路:行政程序。
根据《商标法》,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已注册商标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国知局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国知局已经在黄民耀案中明确表态——公有传统纹样不能被外资独家垄断。
这个裁定本身就是风向标,更多商家跟进,国知局有可能参照此案作出类似裁定,逐步压缩其独占范围。
五、已经赔钱和解的商家,钱还能要回来吗?
很多人关心这个问题——官司打完了、钱也赔了,现在国知局认了“公有纹样”,之前的损失能不能追?
说实话,难。但不代表没路。
按照现行《商标法》,后续新的行政裁定没有追溯效力,已经执行完结的旧判决不会自动撤销退款。
仅剩两条现实可行的路子:
第一条:申请再审。
拿到国知局新裁定后,6个月法定期限内,向原审法院提交再审申请。
第二条:另行起诉“恶意诉讼”。
搜集LV批量起诉小微商户的全部证据,另行起诉其恶意滥用商标权,索要当初的和解费用及经营损失。最高法已明确,若能证明原告滥用权利,被告可请求赔偿合理律师费等开支。
但必须说清楚:这条路门槛不低。 想认定“恶意诉讼”,光靠“纹样源自中国”远远不够,法院还要看品牌是否明知图案差异明显仍硬告、是否以索取和解金为主要目的。
短期想靠反诉拿回损失不容易,但每多一个抗辩案例,就多一条司法红线——长远价值远比一次赔偿重要。
六、这事跟你有什么关系?
不用觉得商户打官司离自己很远。
如果今天LV能用这朵花告倒奶茶铺、鸭血粉丝店,明天是不是就能用另一朵花告倒汉服店、国风家具厂?
到时候你喜欢的中式装修、国风衣服,设计师都不敢用传统纹样了——因为怕吃官司。新中式家具、国风配饰、文创手作,但凡用到类似复古花纹,随时可能摊上官司。
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反倒让本土使用者束手束脚,这叫什么事?
最后说一句
想要彻底化解争议,就两件事:
对内——守住公平底线,区分打假维权和过度诉讼。
对外——把纹样起源和海内外不同判例整理出来,让更多人看清差异化维权的真面目,倒逼品牌统一全球规则。
制假售假,重拳打击,全力支持;拿千年传统纹样圈钱,没门。
大家觉得,传统中式纹样该不该划出商标保护之外?评论区聊聊。
转发出去,分清真假维权,守住咱们本土纹样的话语权。
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法院官方通报、公开裁判文书、出土文物史料整理撰写,仅探讨知识产权边界问题,不构成专业法律指导,无刻意抹黑任何企业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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