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六判赔20万,争得第一名。是不是太重了?
27日,云昊就发布消息称,糖蒜的安置判了,够他吃十年、二十年的糖蒜的。今天,据知情网友披露,老六判赔20万,争得了许姚夫妇反网暴诉讼的第一名!
记得之前许姚夫妇的反网暴诉讼,最高判赔10万,大都是三五万。老六判赔20万,是不是太重了?
其一,判赔20万有足够的法理基础。《民法典》里有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侵害他人名誉;舆论监督免责也有限度,老六发布大量针对许姚夫妇的不实指控,超出了合理评论边界,法院据此认定侵权成立。
其二,赔偿金额计算有法条。《民法典》规定,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优先按受害人损失、侵权人获利赔偿;损失、获利无法查清,由法院结合案情酌定。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等合理开支,全部由侵权人承担;侵害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可主张精神抚慰金。错换人生全网关注度极高,长期造谣给许姚夫妇造成持续性精神压力、网络网暴,属于法定“严重精神损害”情形。
其三,判赔20万,捡了一个大便宜。网络名誉侵权,损失、获利无法查实的,法院可在50万元以下区间自由裁量。本案20万元处于法定上限范围内,完全合法。
那么,判赔20万是不是过重?
从法律层面看,判决不存在过重,完全符合司法标准。法定裁量上限是50万元,20万仅为上限40%,并未顶格判决;20万并非单纯的“精神损失费”,通常包含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原告公证、律师、取证产生的全部合理维权成本。
从大众视角看,普通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只是网上说说而已,不用赔很多”。然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短视频、社交平台传播力远超过去线下口头诋毁,一条不实视频几天内扩散数万次,对当事人名誉的破坏力成倍放大,需要更高赔偿起到惩戒、警示作用。
当然,老六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会重新审查侵权情节、传播范围、赔偿金额;如二审未发现一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错误,20万赔偿大概率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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