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下称“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全国生态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现代化的新阶段。

生态环境法典共5编、1242条。作为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该法典将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整合30多部生态环境单行法与上百件行政法规。

7月28日,在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为确保法典顺利落地实施,生态环境部正统筹抓好相关文件清理、配套制度完善、标准制修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深化、法典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

“今天是7月28日,距离8月15日法典生效施行,仅有18天了,时间非常紧迫。”赵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据赵柯介绍,准备工作包括统筹抓好相关文件清理、配套制度完善、标准制修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深化、法典普法宣传等。

在文件清理方面,生态环境部全面梳理了与法典密切相关的30余部行政法规、80余部生态环境部部门规章、400余件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党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和法典的规定,抓紧清理,确保各项制度与法典要求精准适配、一体贯通。”赵柯表示。

赵柯将此次清理工作比喻为一次全面的“体检”,而“法治统一”是其中的核心指标。“法治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要求,对于维护社会公平,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提高社会效率具有重要的作用。”赵柯说。

据赵柯透露,目前清理工作已取得三项阶段性成果:“一是拟一揽子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已经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下一步就是上会审议,印发实施,很快大家就能够看到。二是拟一揽子修改、废止一批规章,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提出废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建议,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

为确保清理过渡期间的法律适用统一,生态环境部已通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自2026年8月15日起适用法典规定,停止执行与法典不一致的规定。

在标准工作方面,赵柯介绍,法典强化了保障公众健康的根本目的,完善了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等各方面规定。今年已发布64项生态环境标准,如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丹江口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针对法典确定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框架,赵柯介绍,生态环境部进一步细化配套规定,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针对“鉴定难、鉴定贵”的痛点,组织开发生态环境损害智能评估系统,“已在28个省份的300余件案件中免费试用,平均缩短评估时间80%以上,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法典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整合了30多部生态环境单行法与上百件行政法规,避免了以往法律之间的重复、冲突问题。“就像将零散的‘珍珠’串成了精美的‘项链’”,王灿发认为,“实现了生态环境治理从‘单打独斗’到‘系统集成’的质的提升,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现代化新阶段。”

在关注民生方面,王灿发表示,法典针对邻里间油烟、噪声的问题,新增了规划源头预防规定;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时,采取措施造成损害依法免责;针对秸秆焚烧问题,强调科学精准管理;同时对光污染、电磁辐射等新型污染作出回应。王灿发认为,“这让法典既有刚性约束,又有民生温度。”

王灿发还介绍,法典在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方面有诸多新规定,包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无过失责任、五年的更长民事诉讼时效、民事权利优先受偿原则等,“这些规定,都彰显了对公众环境权益的重视和优先保护。”

此外,王灿发表示,法典明确规定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体现了“履行大国义务,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