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简阳法院审结一起精细化工产业园配套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依托司法鉴定厘清造价、释法明理促成分期调解,化解多年工程款积怨,为建筑行业从业者、园区开发企业敲响法治警钟:停工未结算不等于债权落空,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多元调解是高效化解建工纠纷的优选路径。

2018年8月,某建设有限公司中标某现代工业投资公司发包的某化工产业园纵横向干道工程。同年11月,李某与该建设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由李某全额出资承建案涉项目,建设公司仅负责施工管理,收取技术服务费。

合同履约期间,受土地指标、场地交付延迟等客观因素影响,工程多次停工。2023年5月项目正式停工,已完工路段交付园区投入使用,剩余工程不再施工,但双方始终未就已完工工程量完成结算。

2024年3月,承包建设公司向发包方发送合同解除通知。2025年6月,承包方与李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案涉工程全部工程款债权转让给李某。此后李某多次向发包企业索要工程款,双方就工程造价、停工责任、利息计算、付款周期等分歧严重,协商无果后李某诉至简阳法院

法院立足实质化解纠纷,分三步推进调解工作:1.司法鉴定固定案件事实,严格核对施工资料、签证文件、现场收方记录等全部证据,委托中立第三方机构出具造价鉴定意见,精准锁定工程价款,消除双方核心金额分歧;2.释法明晰权责划分,向双方细致讲解债权转让效力、工程交付后利息起算、停工逾期结算责任、鉴定费分担等法律规则,客观分析一次性付款压力与强制执行风险,引导双方放下对立、理性磋商;3.定制分期履约调解方案,结合园区平台企业资金调度节奏、实际施工人回款刚需,设计“分期支付+违约制衡”履行模式,明确每期付款时间、应付本息金额,约定任何一期逾期,李某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兼顾债权保障与落地可行性。

经法院居中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某现代工业投资公司分三期向李某支付工程款950万余元及对应利息,李某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

现实中,不少施工人轻信口头约定、疏于留存施工证据,部分开发企业漠视结算义务、长期拖欠工程款项,最终矛盾激化、诉至法院。不知法、不守信、不存证,均不能免除相应法律责任。唯有规范施工资料管理、按期开展工程结算、恪守合同履约义务,才能从源头减少建工欠款纠纷。(廖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