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二、三轮车驾驶员的倡议书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
二、三轮车是我省农村地区群众日常出行、赶集通勤的主要交通工具,但无证骑行、不戴头盔、逆向行驶、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二、三轮车通行秩序,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在此,贵州公安交警向全省二、三轮车驾驶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法规,守法骑行不违规
牢固树立“守法出行、安全第一”的理念。车辆务必依法登记上牌,不驾驶无牌无证、报废拼装、逾期未检的二、三轮车辆上路,自觉配合执法人员的检查,主动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二、牢筑防线,安全骑行护平安
骑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并扣紧卡扣,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载人载物规范,杜绝超员超载。二轮电动车仅可搭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禁止载人,摩托车后座不能搭载未满12周岁儿童,三轮车不得违规载人、客货混装,防止车辆失衡引发交通事故。
不得私自加装雨棚、改装电机灯光等,严禁车辆非法改装;日常定期检修保养车辆,杜绝带病上路,从源头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三、摒弃陋习,文明骑行树新风
文明骑行是城市文明的缩影,更是个人素养的体现。骑行过程中自觉摒弃各类交通陋习,不争道、不抢行、不飙车炸街,不恶意别车、不占道骑行。车辆停放严格遵守停车秩序,有序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不乱停乱放、随意占道,保障道路通行畅通。
四、以身作则,示范引领传美德
广大驾驶员朋友们既是交通出行的参与者,也是文明交通的宣传员。希望大家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尤其广大家长要做好榜样,严格遵守未成年人骑行规定,杜绝未满16周岁青少年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不让孩子违规驾乘二、三轮车辆,用规范言行守护孩子出行安全。
交通安全无小事,文明出行靠大家。请广大驾驶员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带头文明骑行、规范出行。同时主动劝导家人、亲友安全守法骑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 | 张媛媛
编审 | 李 丹
终审 | 向昆鹏监制 | 顾 堃 来源 | 贵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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