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的菰鲈之思

黎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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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的秋天来得又急又猛。张翰站在大司马东曹掾府邸的廊下,看着庭院里那棵老槐树。树冠上的叶子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由绿转黄,风一吹,便簌簌地落,像是谁在头顶撒了一把碎金。他忽然喉头一动——不是因这北地的风沙呛人,而是舌尖无端泛起一股鲜甜,混着雨后泥土的清气,那是三千里外吴江的味道:菰菜羹的滑,鲈鱼脍的嫩,还有秋风掠过湖面时,田田荷叶上凝结的晨露。他闻到了什么?那是一种湿润的、带着水腥气的气味——像是吴江的水在某个午后被阳光晒透,蒸腾起的那种江南气息。

他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不是渴,是馋。馋得喉头发紧,馋得五脏六腑都拧成了一股绳。菰菜羹,鲈鱼脍。这两样东西在洛阳,是连名字都说不出口的奢侈。洛阳的鱼贵,水产稀罕得紧,别说活蹦乱跳的花鲈,便是死鱼,也是论两卖的。而菰菜——那雨后从草根腐叶间冒出来的地皮菜,灰绿色,甜滑滑,在洛阳的泥土里根本长不出来。那一刻,他眼前浮现的不是故乡的山水,而是一道具体的、白瓷碗里的风景:雪白的鲈鱼细丝铺在碧绿的香薷叶上,紫花点缀其间,旁边搁着一盏灰绿色的菰菜羹汤,热气袅袅。

“人生贵得适意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这句话从他嘴里蹦出来的时候,连他自己都愣了一下。不是因为这话有多惊世骇俗,而是因为他说得太自然了,自然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旁边的小吏吓得手里的竹简都掉了。张翰弯腰帮他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灰,笑了笑,转身回屋写辞呈去了。

南朝刘义庆《世说新语》把这件事记在“识鉴”篇里,说齐王司马冏执政之时,张翰在洛阳做官,看到起了秋风,便想念起唯家乡才有的美味来,马上以此为理由,风一样地归去了,给司马冏与洛阳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后人据此津津乐道,觉得张翰为了口吃的,连官都不做,真是任性得可爱。但张翰的故事,绝不仅仅是一个“吃货的胜利”。一个成年人为了口腹之欲放弃一切,这种解读,轻佻得近乎侮辱。张翰不是馋。或者说,他不只是馋。他是怕。

怕什么?怕洛阳城里那股山雨欲来的味道。八王之乱,刀光剑影,今天还是大司马府的红人,明天可能就是菜市口的冤魂。嵇康怎么死的?阮籍怎么活的?山涛怎么选的?这些名字像针一样扎在他脑子里,扎得他夜不能寐。他知道,在这个时代,名声是枷锁,名爵是诱饵,而自由——真正的自由——只存在于那些无人问津的角落。所以他说馋,说想家,说想吃菰菜羹和鲈鱼脍。这是他能找到的最体面的借口。一个让所有人都能理解的借口。毕竟,谁会怀疑一个为了吃而辞职的人呢?谁会提防一个“贪吃”的人呢?这个理由太私人、太琐碎、太不像一个“大丈夫”该有的抱负,以至于任何人想要追究,都会显得自己不通人情。于是,他得到离开洛阳这个风暴眼。

但我要说,那碗菰羹鱼脍里的学问,比齐王府的公文深刻得多呢!

先说那鱼。张翰思念的“鲈鱼脍”,用的是今日菜场常见的花鲈,而非被后世文人以讹传讹的四鳃鲈。为什么?因为做法是“脍”。脍是什么?是把鱼切成细缕和薄片,生食。这需要一条有足够体量的鱼,让刀工有施展的余地。二十五到四十厘米的花鲈,银鳞赭背,鱼白如玉,肉质紧实,最适合片成薄如蝉翼的丝缕。而四鳃鲈不过掌大,一根筷子就能绞烂肚肠,囫囵下锅,何谈“脍不厌细”的刀章?

再说那菰菜。它不是后人所想的茭白,而是地耳、地皮菜一类菌物,夏秋雨后生在山野湿地,菜黄若金。要采它,你得弯下腰,拨开枯草,从腐殖泥土中一粒一粒捡拾。这个动作本身就有一种卑微而诚恳的专注——权力的游戏在洛阳的高台上演,而吴中的田间地头,那些山野散人正蹲在地上,为自己捡一碗羹汤的原料。

这才是张翰真正的选择。他在显赫与琐碎之间选择了琐碎;在宏大与细小之间选择了细小;在“被历史记住”与“当下即满足”之间,选择了后者。有人劝他:“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邪?”他答:“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这话初听是放诞,细想却是清醒。他知道那个时代的“身后名”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站队,意味着被杀或杀人,意味着成为史书上某个惨烈事件的注脚。而他不要这些。他宁愿自己的生命变得像鱼脍的摆盘一样具体而精微:雪白的鱼丝码成牡丹状,撒上嫩黄的姜丝、洁白的萝卜丝,旁置一碟用梅子、蒜、橘皮舂成的茸泥,用醋调匀。夹一箸鱼肉,蘸酱入口,咸酸辣鲜在舌尖炸开的一瞬,比千秋万岁的虚名更真实。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一个被后世忽略了千年的问题。《世说新语》里写的是“菰菜羹、鲈鱼脍”这两样,到了《晋书》,莫名其妙地多了一样“莼菜”,变成了“莼羹鲈脍”——三样东西。莼菜。春夏而生,茎细长,紫色,上有浓滑的粘液。这东西根本不是秋令风物。张翰是在秋天辞职的,秋风起的时候才想起故乡的味道。他怎么可能在一个不该有莼菜的季节,思念一道不该存在的菜?这是《晋书》的错。二十多人修一部史书,抄录《世说新语》时添了一笔,把“菰菜”误成了“莼菜”,把两种风物变成了三种。一个错误,流传了一千多年,以至于后世文人提起张翰,张口就是“莼鲈之思”,却忘了莼菜本不该出现在这个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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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翰真的解印而去了,留下满堂错愕。在这看似任诞的背后,其实是血写的现实。嵇康的琴弦断在刑场,陆机的头颅悬于城门,那些试图在乱世中保持清醒的人,往往付出血的代价。八王之乱的漩涡里,司马氏的王爷们轮流坐庄,今日座上宾,明日阶下囚。还不如用口腹之欲作掩护,行全身远祸之实,这比阮籍的醉酒更直白,比刘伶的裸奔更通透。后来齐王司马冏败亡,被长沙王司马乂斩首,死状惨烈。昔日同僚尽作刀下鬼,唯有张翰这个“贪吃”的狂士,在吴江的烟波里安然垂钓。世人皆道他有先见之明,却不知那口腹之欲里,藏着最清醒的生存哲学。只有张翰自己知道,他不是什么先知,他只是一个嗅觉灵敏的普通人。灵敏到能从秋风里闻到血腥味,灵敏到能从朝堂的欢声笑语里听出刀兵相见的预兆。这种灵敏,不是天赋,是创伤。是魏晋那个时代,留给每一个幸存者的后遗症。

让我们回到那个秋天的洛阳,回到张翰咽口水的那一刻。他站在廊下,秋风拂面,落叶纷飞。他的胃里空空的,心里也空空的。他想起了吴江的水,想起了雨后菰菜从泥土里冒出来的样子,想起了花鲈被捞上岸时银白的鳞片在阳光下闪烁。这些画面在他脑海里交织,像是一场无声的电影。我想象那场南归的路上,张翰的车马一定走得很快。他不是为了赶回故乡吃那口鱼,而是为了远离洛阳那口沸腾的锅。八王之乱很快会吞掉司马冏的人头,但杀不到吴江边一个正在喝菰菜羹的前东曹掾。他保全的不是性命,是某种更珍贵的东西——“任心自适”的权利,不向任何权力交出灵魂的自由。

后来李白写“君不见吴中张翰称达生,秋风忽忆江东行。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算是读懂了张翰的一半。另一半,李白没写:那杯酒之所以“乐”,不是因为酒本身,而是因为它是在洛阳之外、在刀锋之外、在名爵之外,由一个自由的人为自己斟满的。菰菜羹的甜滑与鲈鱼脍的鲜烈,说到底,是两种滋味:一种来自故乡水土的滋养,柔软而恒常;一种来自刀工与生食的决绝,锋利而短暂。张翰把它们并置在一思之中,便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隐喻——在乱世里保全自我,既要像菰菜那样懂得蛰伏于腐质,又要像鱼脍那样敢于以最原始的方式活着,不蒸不煮,不折不扣。

秋风起时,草木黄落。一千七百年后我们谈张翰,谈的不是美食,而是一个在所有人都往风暴中心奔跑的时代,逆着人流走向边缘的人。他没有留下治国方略,没有传世文章,只留下一个吞咽口水的瞬间——那瞬间里,一个文人终于承认:我的胃比我的官职更诚实,我的舌头比我的名声更懂我。而这点诚实的食欲,竟比无数冠冕堂皇的抱负,更经得起时间的咀嚼。这是一种在乱世中保全自己的勇气,一种在喧嚣中保持沉默的勇气,一种在洪流中选择退出的勇气。这种勇气,在今天看来,或许显得奢侈,甚至可笑。但我想,它依然值得被记住。值得被讲述。就像张翰在《思吴江歌》里写的那样:“秋风起兮木叶飞,吴江水兮鲈正肥。三千里兮家未归,恨难禁兮仰天悲。”三千里。安未归。恨难得。这三个词,道尽了一个时代的苍凉,也道尽了一个人最后的倔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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