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7月27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陕西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涉秦岭各市县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推动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陕西省全面筑牢责任体系,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省“十五五”规划纲要,持续推动秦岭保护。健全完善跨区域协同合作机制,联动开展生态保护、案件查办,保护合力持续增强。 同时,持续推进问题整治。严守分区管控要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3985.91万亩。聚焦“五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开展无人机巡航监测,实地核查图斑线索,省级台账问题从2020年3871个降至90个。扎实开展秦岭区域矿山整治三年行动,22座矿山纳入绿色矿山名录。完成177座尾矿库闭库销号,实现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全覆盖。

据了解,秦岭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守护祖脉秦岭三年行动圆满收官,2023年至2026年6月完成秦岭区域造林437.82万亩、巩固成果364.6万亩。秦岭山水工程完成生态修复3.9万公顷,治理河道岸堤710千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894平方公里,实现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双下降”。2025年秦岭区域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037,远低于国家0.9%的控制指标。全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428.2万亩,成灾率控制在2.14。汉丹江出省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丹江干流出省断面水质首次达到Ⅰ类。秦岭陕西段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等级面积占比达到99.4%,生态环境质量指数82.28,为“一类”最优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