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哈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国风大道与九河路交口以北、国风大道与黄河路交口以南、沧州师范学院门口以北区域未及时清理违规停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造成车辆乱摆放问题严重影响市容。相关部门责令其改正但逾期未改正。上述行为违反了《沧州市公共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罚款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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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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