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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张澜与南充丝绸》文史资料稿件的启事

为深入挖掘张澜与南充丝绸的历史渊源,丰富南充地方文史资料,政协南充市委员会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张澜与南充丝绸》文史资料稿件,相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张澜创办和经营丝绸实业的历史记述;

(二)张澜推动南充蚕桑丝绸教育的事迹;

(三)张澜与南充丝绸产业发展的重大事件;

(四)张澜的丝绸实业思想及影响;

(五)与张澜相关的南充丝绸历史见证;

(六)其他与“张澜与南充丝绸”相关的口述回忆、考证发现等。

二、稿件要求

稿件文责自负,拒绝虚假史料,严禁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应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以“三亲”(亲历、亲见、亲闻)史料为主,须兼具可读性和史料价值,字数在3000—10000字间。

(一)文献资料的引用。引用内容应出自正式出版物或官方网站;

(二)图的使用。地图应报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获得审图号才能公开使用(建议以示意图形式展示);

(三)名词术语的表述。名词术语应依据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报刊的统一表述,保留历史特定时期用语;

(四)注释要求及体例。引用的数据资料或他人研究成果,应采用页下详注的形式注明来源或出处,每页单独排序,体例同参考文献

三、投稿方式

(一)截稿日期:2027年3月31日;

(二)投稿邮箱:1109227548@qq. com;邮寄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西河中路39号政协南充市委员会办公室吴铭浩(收),邮编:637000,联系电话:18328819531(应在信封注明“《张澜与南充丝绸》征稿”字样);

(三)稿件应附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四、采用与稿酬

(一)本书编委会有权对稿件进行必要的文字修改和删节,如不同意修改,应在稿件中注明;

(二)稿件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一经采用,即按有关规定支付稿酬

五、其他事项

(一)凡投稿者,即视为同意本启事的各项约定;

(二)最终解释权归政协南充市委员会办公室所有。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共同留存珍贵历史记忆,为南充文化事业贡献力量!

政协南充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9日

来源 | 政协南充市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