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教育基金会

2026年奖教奖学实施方法

为助力发展惠来县教育事业,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表彰优秀教育工作者,根据广东省高考改革和省招生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精神,结合惠来县实际,现将今年惠来县奖教奖学实施方法公布如下:

一、惠来籍考生(户口属惠来县),参加今年全省统一高考,录取为“本科批次”,就读“211工程”院校者;或高考总分600分及以上就读其他本科院校者,每人奖励1000元。

二、惠来籍学生,就读大学本科批次毕业,继续读硕士研究生后,再直接参加全国博士研究生考试被录取就读者(不含在职)每人奖励1500元。

三、凡获授予中小学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者,每人奖励1500元。

四、凡获国家、省、市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共青团组织评选为国家、省、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南粤优秀教师、最美乡村教师、优秀教研员、学校少先队优秀辅导员,每人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获两项以上奖者只选奖一项)。

五、凡获得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技能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每人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600元。凡获得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团体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6000元、5000元、4000元。

六、领取奖学金、奖教金流程:

1、获奖学金的考生,请于8月1日至8月31日(每周一至五)期间,由本人带齐“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通知单”、“户口簿”、“身份证”四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会办理领取奖学金。

2、获奖博士研究生,请按上列时间由本人带齐“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三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彩色相片到我会办理领取奖学金。

3、获奖教金的教师,按县教育局通知,于当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前,由本人带齐“荣誉证书”或“奖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会领取奖金。

惠来县教育基金会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