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21号),首次对离岸信托的设立、存续、终止全环节系统性征收个人所得税。

过去十年,离岸信托是中国财富阶层最核心的避税工具之一。家族资产通过信托持有,收益不分配、不回流,在境内个税体系里近乎“隐形”。21号公告最核心的杀招是第四条: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均需按年纳税。这直接打碎了“只装不分”的递延避税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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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道闸门:离岸信托的“全生命周期”穿透

21号公告构建了一套覆盖离岸信托全生命周期的征管体系,核心逻辑可概括为九个字:装入即转让,存续即穿透,终止即清算。

第一道闸门:装入环节。居民个人将财产装入离岸信托,需按财产装入时的市场价值扣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过去装入信托的行为被视为“委托管理”或“赠与”,一般不产生即期个税。新规下,装入行为本身即触发纳税义务。

第二道闸门:存续环节。 这是杀伤力最大的一条。离岸信托及其控制的境外实体产生的收益,无论是否实际分配给受益人,均需按年申报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过去“不分不税”的潜规则被彻底废除。

第三道闸门:终止环节。 信托终止时,以全部信托财产的清算收益为应纳税所得额,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新规还明确了穿透原则:居民个人实际控制的离岸信托,其行为视同个人行为;向居民或关联方提供经济利益的,可能被视同取得收益征税。同时设置90天宽限期(自2026年7月24日起),对2023至2025年未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二、对富豪的四重切实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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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一:年度“持有成本”骤增。 过去设立离岸信托只需支付一次性设立费用和年度管理费。新规下,信托内的资产增值、股息、利息等收益需按年纳税。单纯以“节税”为目的搭建的离岸架构将面临巨大现金流压力。

影响二:装入即触发税负。高净值人士若想将已大幅增值的资产装入信托,需在装入时一次性确认增值并缴纳20%税款。过去已形成的资产增值,不能通过装入信托实现税务递延。

影响三:财富传承成本大幅上升。 居民个人死亡后由非居民个人承继信托的,以死亡日视为清算日,就视同清算收益按20%税率纳税。跨境财富转移的税收成本显著上升。

影响四:合规风险急剧放大。 已有地方税务机关按照20%税率对离岸信托股票分红部分征税。若被发现刻意逃税,将追加滞纳金与罚款。逾期未完成申报,还将面临税务稽查、CRS信息交叉比对等连锁风险。

三、典型案例:一个富豪的“财富暗河”如何被照亮

假设某富豪在2020年将市值10亿元的海外公司股权装入开曼信托,信托每年产生5000万元股息收益,未分配至个人账户。

旧规则下:装入时不纳税;存续期间收益不分配、不纳税;信托终止时才需纳税。十年间富豪“合法”避税约1亿元。

新规则下:装入时即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约2亿元税款;存续期间每年需就5000万元股息缴纳1000万元个人所得税;信托终止时还需就清算收益纳税。

十年间,富豪需多缴税款超过3亿元。离岸信托从“避税天堂”变成了“税务黑洞”。

四、一个时代的终结

正如多位专家所言,21号公告标志着离岸信托依托海外架构、规避国内个税监管的灰色空间被彻底穿透。离岸信托的避税属性基本终结,功能收缩至跨境资产隔离与定向传承。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直言:部分个人利用信息透明度低、税负较低的国家和地区设立离岸信托,转移资产、隐匿财富及逃避税。新规的出台,就是要在这一领域实现税收的公平与透明。

过去,离岸信托是一条财富的“暗河”——水流湍急,却不见天日。如今,这条暗河终于被照亮了。

资料来源: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2026-07-24,https://hainan.chinax.gov.cn/xxgk_6_1/24166170.html

2. 财政部税政司 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就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答记者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2026-07-24,https://hainan.chinax.gov.cn/xxgk_6_3/24166171.html

3.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2026-07-27,https://guizhou.chinatax.gov.cn/wjjb/zcjd/202607/t20260727_90661555.html

4. 新时代来临:家族信托全面征税,中伦律师事务所,2026-07-26,https://www.zhonglun.com/research/articles/56517.html

5. 离岸信托个税新规落地:税负透明化与合规必要化成趋势,毕马威中国,2026-07-27,https://kpmg.com/cn/zh/insights/2026/07/china-tax-alert-05.html

6.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居民个人离岸信托应缴纳个税,中国金融新闻网,2026-07-24,https://www.financialnews.com.cn/2026-07/24/content_453769.html

7. 离岸信托税收新规点评:跨境财富管理的立体化时代,国信证券,2026-07-28,http://stock.finance.sina.com.cn/stock/go.php/vReport_Show/kind/industry/rptid/838573486209/index.phtml

8. 三道闸门 六组规则 四类主体——解读《关于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锦天城律师事务所,2026-07-28,https://www.allbrightlaw.com/SH/CN/10475/b9f56ecbd702234e.aspx

9. 离岸信托个税新规震撼出台,金杜律师事务所,2026-07-26,https://www.kingandwood.com

10. 为何要对离岸信托征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堵上跨境避税漏洞,维护国家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新浪财经,2026-07-24,https://finance.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