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二十八年,秦藩永寿府继妃之子和庶长子之子争袭案中,邵继妃援引沈藩吴江府事例,奏请儿子惟燱以嫡袭,可知,在吴江府庶长与继妃子之争中,是继妃儿子胜出了。
来看看沈藩吴江府争袭案是怎么回事。
01,吴江府事
吴江王是沈藩位下郡爵,首位吴江王是昭和王朱诠铿,系沈庄王朱幼㙾庶第五子,沈康王朱佶焞之孙、沈简王朱模曾孙、明太祖朱元璋玄孙。
朱诠铿生于成化十六年(1480),生母高氏,据郑晓记载为沈庄王继妃,据夏言奏疏指为伪造的次妃。在天顺之后,有子封继妃明显是不可能的,甚至次妃也大概率如夏言所说系子孙捏造。所以不管高氏是继妃还是次妃,都存疑。
弘治四年(1491),朱诠铿被朝廷册封吴江王。
弘治十三年(1500)十月十六,南城兵马副指挥秦玄次女被册为吴江王妃。
就在朱诠铿与秦氏结婚当年三月初八,孝宗重申天顺有子禁止封继旧例:
宗室之喪妻者。若侍妾已有子。其繼娶者不得受封。
秦王妃先后为朱诠铿生育两位嫡子,均未请名夭折,秦氏也于弘治十七年(1504)十二月初六日病故。
02,是内助?还是继妃?
丧妻无子的朱诠铿遂于弘治十八年(1505)纳李氏为妾媵。又请大哥沈恭王朱诠钲代奏:王妃秦氏亡故,并无子女,乞要选取继室。
礼部勘察宗人府等衙门奏报结果相同,遂允许吴江府再选继妃。
正德元年(1506)九月间,选到刘氏。
当山西布政司勘报无碍具结奏报,朝廷将要把刘氏封为吴江王继妃时,已经怀孕的李氏于当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生下庶三子朱勋沽。
这继妃之封就被拖下来,刘氏只能称为内助,但他娘家爹,则按继妃规格授兵马副指挥。
世子及郡王妃父授兵马副指挥,移咨吏部铨注衙门。继妃之父,亦照例请授。
进府后刘氏很快生下第四子,朱诠铿直接报为嫡出,但这个孩子也未名夭折。
正德四年(1509)七月间、十二月间,武宗又两次重申天顺旧例:
A正妃夫人病故。已有庶生長子。不許将自娶之人所生揑稱繼出。紊亂倫序。
B嫡没。又选继室请封。事觉乃削。今后有此类者。许亲郡王及辅导官奏闻区处。毋致生育不明。闺门贻玷。
大概在正德七年(1512)十一月前后,刘氏再次有孕,不想当年十二月二十四,年轻的吴江王朱诠铿却薨了,年33岁,追谥昭和。
正德八年(1513)八月十八,刘氏生下遗腹子朱勋淯,报为嫡五子。
03,正德封继妃
到了正德十年(1515),刘氏请求朝廷赐予镀金银册,其实就是求继妃封号,可见刘氏平时就以继妃自居而非内助。
礼部认为朱诠铿位下妾室李氏生庶三子朱勋沽,已经有后,刘氏就不当再请封继妃,只能为内助,如今却违礼朦胧请封继妃,以致乃父也得以请封兵马副指挥,实属违例。因此不能赐予镀金银册等,还建议镇巡等官查勘明白再处理此事。
不知道刘继妃是不是使用钞能力,反正武宗对礼部议拟的方案不满意,让礼部再议处停当来说。
礼部只好顺从皇帝:
宗室正妃病故后,已经有儿子的,不许奏请继室,这是历朝践行的事例。以免日后为袭封之事争辩嫡庶。
今奉旨再议,查吴江王奏请再选之时,还没有庶子,朝廷既然已经许之,封号已定,何况时间过去很久了,应该慎重详审,才不失亲亲之谊。
吴江王初奏再选时是符合条例的,只是请封之日似乎有迁就之嫌,但公文往来动辄经年,奏选于生子之前,请封于准选之后,行迹虽不够明晰,实情却并无其他隐情,是以应该遵照先年成命,将册命冠服等件照例给与。
很显然,礼部是把责任推到公文来往的时间差上了——公文来往太慢导致庶子出生。
于是,武宗颁诏将册命冠服照例赐给刘氏。
就这样,吴江王死后三年,刘氏才正式获得继妃名号。
正德十年的礼部尚书是刘春和毛纪,刘春八月丁忧,毛纪上任,不知道是谁处理的这件事。
04,嘉靖判嫡袭
到了正德十五年(1520)四月,沈王诠钲替吴江府代奏,封朱诠铿庶三子朱勋沽为镇国将军。
嘉靖五年(1526)四月,沈恭王诠钲又为弟妹刘氏所生嫡五子朱勋淯乞封父爵。
礼部当时就发现吴江府存在的问题——刘氏请封继妃前其夫就有庶子了,但是,还是遵奉嘉靖旨意允许其袭封郡爵。
嘉靖六年(1527)九月二十六,朝廷册封朱勋淯为吴江王。同时被册封的还有灵川王朱胤栘夫妻。
随即在十月份,镇国将军朱勋沽就上奏弟弟朱勋淯朦胧奏请冒袭父爵,他家和鲁藩邹平王事体相同,乞求朝廷遣官查勘,将刘氏削去继妃之号、勋淯册服追回,由他朱勋沽以长袭爵。
嘉靖朝廷没有理睬朱勋沽的奏告。
05,兄弟互讦
嘉靖十四年(1535),吴江府镇国将军朱勋沽由小宗入继大宗的新沈王朱胤栘代奏《奸佞外亲教唆继室、幽囚生母、陷害孤儿、蒙蔽幸请妃号、倒置伦理、以幼夺长冒袭郡王、十分极苦不得伸冤、恳乞天恩、辩明伦序、正纲常、以彰国法事》。
从题目看,是朱勋沽控告刘氏外戚教唆刘继妃幽禁其生母李氏,朦胧请封妃号,倒置伦理以幼夺长冒袭郡王,让他朱勋沽生活极其困苦,所以恳求皇帝拨乱反正让他袭爵。
刘继妃也不甘示弱,直接上奏《奸恶不孝、听信豪亲朋谋拨置、罔遵祖训、触害嫡母、欺凌嫡弟、乘机冒争王爵、大坏纪纲、牵引不相、奏比事例、朦胧陷害、情极冤枉、恳乞天恩、分明嫡庶、以申母氏屈抑等事》,控告庶子朱勋沽不孝,听信小人拨置,不遵祖训、害嫡母、欺嫡弟、争夺王爵等等。
吴江王朱勋淯也上奏《陈情乞恩、辩明奸诈、庶兄背逆嫡母恩念、罔遵祖训、牵引无干事例、谋夺王爵、变乱成宪、朦启亲王、见受屈枉等事》,控告庶兄忤逆嫡母、谋夺王爵。
礼部抄送地方巡按及沈藩长史司,并知会沈王,核查相关情由。
据沈王胤栘回奏:
朱勋沽嫡母秦氏于弘治十七年十二月初六日病故,父亲吴江王于弘治十八年娶其生母李氏为妾媵,正德元年九月内奏选刘氏为内助,十一月二十二日李氏生勋沽。
正德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父王病故。正德八年八月十八日。刘氏方生五弟勋淯。
正德十年间,刘氏朦胧奏请封为继妃。嘉靖六年十月内,朱勋沽就上奏弟弟朱勋淯朦胧奏请冒袭父爵,和邹平府事体相同,请朝廷削去刘氏继妃号、追回勋淯郡王册服,另外遣官册封勋沽为郡王。
看新沈王的态度,明显是站庶长朱勋沽的。
礼部尚书夏言建议调查玉牒谱册,参详辩白,同时行文在京三法司,遣人前往藩镇,秉公追查相关事宜。
就查到弘治、正德及嘉靖初允许吴江奏选继妃、刘氏被册封及朱勋淯袭封的记录。
结合前因后果,嘉靖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夏言回奏:
吴江王诠铿奏选继室时还没有庶子,等选择刘氏后,宫人李氏才生庶子勋沽,那时候该府就应将勋沽之生奏报明白,刘氏就只能立为内助,不应该朦胧请封继妃。
既然刘氏奉命封为继妃,她所生之子勋淯即为嫡出,理应承袭王爵。
既然勋淯以嫡出的身份袭封,那当时相关人员朦胧迁就他的问题就不在于奏选承袭之时,而在于既选请封之日,所有疏漏的根源在于最初,过错早在最初就已经酿成。
现在沈王为勋沽辩奏援引鲁藩邹平府事例,但两者事体不同。邹平王妃病故时已经明确有庶子,准选丁氏为内助,不曾准选继妃,后因该府朦胧回结,才将丁氏所生子当凉封为嫡子,当凉冒封后才将丁氏请封继妃。而刘氏是得准选继妃,与丁氏不同。
何况经过礼部先后复核,不管是封继妃还是袭爵,都奉有成命,且历时已久,事关王爵重事,难以轻议更改。
至于沈王奏请再遣官核查,事涉纷争,臣等不敢擅自定夺,恳请陛下圣明裁决。
二十七日,嘉靖驳回沈王胤栘和镇国将军朱勋沽的奏请,判决继妃之子朱勋淯获胜。
是。这事情既与鲁府事体不同。且屡有成命。巳经年久。不必差官查勘。钦此。
06,孰是孰非?
因为天顺有子禁止封继条例,宗室有不少继妻身份被剥夺,吴江之前有鲁藩邹平府,还有他沈藩唐山府,之后又有秦藩永寿府,三家无一例外继妻都被剥夺封号、沦为内助,唯有吴江府刘氏胜出。
吴江与邹平、永寿府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奏选时还没有庶子(庶子还是胎儿),后者奏选时已经有庶子,所以礼部就判定吴江属于奏选继妃,邹平永寿为奏选内助。
但是,如果参考邹平府的判词,既然有庶长子出生,虽然奏选也只能为内助——参考唐山府,不当再请封继妃。所以刘氏被选定时,正逢庶子降生,依例也该仅授内助的。
今邹平恭懿王妃张氏病故未久。妾周氏即生当潩。是有庶长子矣。后虽奏选丁氏。止为内助。而不当授继妃之封。
但是,朱诠铿虽然没给刘氏请封继妃,却按继妃例为岳父请官,且把刘氏所生之子报为嫡出,态度不言而喻了。
吴江府争袭案如果落在孝宗手中,刘氏母子也是必败无疑的。
因为唐山府那位牛夫人就是倒霉遇到孝宗,奏选继妃并获得冠服,却最终被革除封号,儿子的身份也被改正。
1500弘治十三年三月○壬戌8。舊例:宗室之喪妻者。若侍妾已有子。其繼娶者不淂受封。瀋府鎮國將軍詮鋐夫人屈氏卒。隱妾所生子。冐請繼室牛氏封號冠服。至是始自檢舉。乞改正。禮部請并治本府長史等官罪。上命革牛氏封號。准其子改正。填註玉牒。詮鋐及長史等官俱宥之。
刘氏母子幸运的是,遇到朝令夕改的正德和嘉靖,于是就被按既定事实(已经封妃已经袭爵)执行下去。
相比吴江府刘继妃,唐山府牛夫人、永寿府邵继妃多少有点倒霉。
那新沈王朱胤栘为何支持朱勋沽呢?
原因也简单,当灵川王朱胤栘入继沈藩大宗时,吴江王朱勋淯可是和四伯一起跳出来争夺沈王爵位呢,朱胤栘遇到机会怎么能不给勋淯堂叔添堵啊!
07,庶长支的另外际遇
朱勋沽虽然没有夺得郡爵,但好在也有他的际遇。
他的七叔云和王朱铨(金亶),于正德十年(1515)九月十一受封,嘉靖三十六年(1557)薨,无子国除。
据朱勋沽的孙子奉国将军朱恬(火泰)、恬鳋兄弟墓志记载:朱勋沽号苍溪,奉敕出继为七叔云和王嗣,管理云和府事。
此后,由其子辅国将军南嵉公、孙奉国将军恬(火泰)、曾孙镇国中尉珵(鬼圭)相继管理云和府事,直到明亡。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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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夏言《桂洲奏议·南宫集》郑晓《皇明同姓诸王表》《明实录》《朱恬(火泰)、恬鳋墓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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