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王国
天福之盟以后,溪州被迁至原大乡县东南的酉水之滨,以便辰州控制。但熙宁九年(1076)之前的四位土司——彭师裕、彭允林、彭儒猛、彭仕羲曾经对溪州司治几作迁徙。
宋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王安石担任宋朝宰相,时值大金侵扰,为开拓西南,为战争提供战马等军急物资,派章淳经制南北江,为了加强对北江彭氏的管束,要求迁州城于会溪坪,彭氏于是“乃迁州城,下于平岸”,将其都城迁至酉水河畔的会溪坪。彭师裕司治为下溪州故城(后称会溪城),宋以后称此为下溪州。
溪州之战后的彭氏,虽然拥有20个州的司治权,其势力与权力远远超出一般羁縻州的程度,但是其都城会溪坪因为靠近楚王属地辰州,加上面临酉水,交通十分便利,这使得彭氏坐卧不宁,时时感到中央政权对其王权统治的威胁。
于是,到宋开宝四年(971年),第四世土司、下溪州刺史兼都誓主彭允林,把目光投向了酉水上游一条叫灵溪河的支流。彭允林逆流而上,寻找迁移治所之地。最后,灵溪河边一块高出水面约10余米的台地让他喜出望外:台地背依巍峨险峻的云霭山,面临如野马狂奔的灵溪河。如此易守难攻的地势,彭允林毫不犹豫地将其治所迁到了这个台地,便是今天的永顺麻岔乡弄塔,彭氏土司治所——龙潭城就建在这一台地之上。
草市原来是乡村定期集市﹐就像现在农村的赶集。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到宋代﹐其中一部分发展成为居民点﹐个别的上升为县﹑镇﹔而紧临州县城郭的草市﹐则发展成为新的商业市区。
从此,彭氏土司在这个叫“龙潭城”的地方苦心经营,运筹帷幄,掌控着他庞大的势力,同时又谦恭地向中央朝廷称臣纳贡,接受任命与封赏。
此后不到20年,彭儒猛司治复迁下溪州故城——会溪城,不久,彭仕羲司治竟又一次迁回了龙潭城。州治虽迁,峒民并没有全迁,铜柱天福衔名有“充溪州知后官”朱彦蝺可以为证,该地后设永顺州,彭氏依然为之首领。
然而5万平方米的龙潭城,最终还是满足不了彭氏土司日益膨胀的欲望。终于,在宋绍兴五年(1135年),彭氏第十一世土司彭福石宠又像其祖辈一样,沿着灵溪河而上,希望找到一处更能承载其王权的福地。最后,在距龙潭城上游约10华里的太平山下,彭福石宠停下了脚步。因为这个今天唤做老司城(因彭福石宠迁治所于此又叫“福石城”)的风水宝地,已经让他下定了决心:将治所从龙潭城迁至于此。
就这样,彭氏土司近六百年(1135—1724)的辉煌历史在老司城。
老司城建立在一个地势极为峻峭的山地,依山傍水、因地制宜,处万山之中。太平山高耸于老司城背后,太平山下又有福石、禄德、寿德三座小山(合称三星山)连绵鼎峙。
老司城前的灵溪河为酉水支流。灵溪河流经三星山区域,形成了一个大拐弯:流向由东北一西南折向西北一东南,老司城即建于这一大拐弯的凸岸(东岸),街市、衙署、宫殿沿山势逐级布局。从军事防御角度着眼,“以山为障,以水为池”,揭示了彭氏土司营建并长期定都老司城的根本意图。按,遍检地方史志、彭氏谱碟,老司城作为土司司治的589年间,灵溪河所经过的城区及郊区,确实没有任何曾经修建桥梁的记载,仅依靠两三个渡口、码头维系着两岸的交通。
老司城在明代达到繁荣顶峰时,有“城内三千户,城外八百家”之盛,号称“五溪之巨镇,百里之边城”,因为,灵溪河从左前、正前、右前三个方位呈半环状绕老司城而过,本来就是一条天然的护城河!
自彭福石宠于宋绍兴五年(1135年)迁入老司城,由此下及清雍正二年(1724年),彭肇槐迁治于颗砂,作为永顺土司首屈一指的“王都”,老司城连续不间断地使用了589年。
土司在老司城建起了金銮殿。金銮殿位于从午门御街的后边起27步石阶梯直达午门前的平台,从二进门起构成三个四合院,即两边配有相称的厢房,共6个厢房屋,共计5个9步石阶。午门算起共计6个9步石阶梯,加上午门前的27步,皆为九九八十一步石阶梯进到金銮殿。石阶梯是采用磨石岩雕刻,有精致的各类花草、兽类、鸟类图案。金銮殿没有大门,是全敞开的,五个大门皆如午门同等的宽度和高度。金銮殿基础宽为9丈6尺,进深为30丈,殿是坐东北朝西南,属艮坤向。金銮殿内装饰除木雕、石雕、浮雕花砖外,还有金、银、铜等金属装置,殿内金碧辉煌。
城内还由千余名工匠仿照唐太宗建造西安皇城的午门,当时绘制皇城图者,都是从三草汇画中挑选而定的。午门全采用灵溪河边的小片石砌成,两边是水波纹图案,中心是太极图案,奇彩多姿。门坎是从距司城百里之外的五官坪运来的岩石,门坎方平面刻有鲤鱼跳龙门的图案,两端即平台上各有一块磨石岩,镶刻有各种四季花草图案。平台外边摆放一对高大的石狮子,内有一对雄壮的大石鼓与门坎方相接。
清代雍正年间的向鼎新来司城撰写《五修五说》中有:“一说彭氏皇宫院,午门五进至金銮,有绣屏拱座前,后有福禄寿三山。彭土司君屋场,世袭八百年。”又有诗为证:“土司千百年,雄风万代传,山水有雅意,蓬莱我亦仙。”
土司“住在金銮殿,葬在紫金山”,“金銮殿”是故宫三大殿之一的“太和殿”,是皇帝登基、举行重大典礼和祭祀之地,明成祖永乐十八年(1420年)修筑而成“紫禁城”则是明清皇帝的皇宫,依照中国古代星象学,紫微垣位于中天,乃天帝所居,天人对应,是以皇帝的居所又称紫禁场晃“午门”则是紫禁城的正门,位于紫禁城南北轴线。此门居中向阳,位当子午,故名午门。“御街”则是皇帝出行的街道。“紫金山”、“紫金街’、“紫禁城’、“金銮殿” 、“御街,、“午门”这些象征皇权的物化符号,出现在土司城内。土司的目的是借助这些象征皇权的符号,提升自身的权威,这些物化符号是对自身统治合法性和正统性的必要注解。
这些类似于“金銮殿”的称号并未出现在资料的记载中,只是流传于土民之口。很显然,土司不想也不敢侵犯皇权的威严。流传于土民之口的“金銮殿”不会来自于土民的创造,而是来自于土司或多或少的暗示,以至于这些称呼在土民中流传。土司王借助这些象征皇权的称呼提升自身的权威,而其正式场合所用的一些称呼却表现了对中央皇权的忠。”
土司在所辖地区内,是一个最高的统治者,他们的权利是至高无上的。他们职位世袭权,“所设宣慰、知州、长官,不问贤愚,总属世职”,世有其地、世管其民。其次是土地所有权。同治《桑植县志•田赋》载:“土司时,土司及土知州,皆有山及田,役佃户种之。”又《湖南通志•诏谕》;“凡成熟之田,多择其肥沃者自行种收,余复为舍把、头人分占”;乾隆《永顺府志》卷十二:“尖山岭畔,准其垦种;平原处荆棘蔓延,不许开垦”,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土司不仅拥有自己的土地,而且所占有的都是肥沃的土地,而土民则只能在尖山岭畔开荒或耕种土司的土地。
土司疆域的刑事案件土司可以全权处理,甚至“土民诉讼,胜者必送礼谢恩,负则亦赎罪送钱,甚有家贫无力出办者,即籍没其家产,折卖人口”。土司这法官当的,判了案胜方要送钱,输方要送钱,没钱的甚至要卖儿卖女,也就是今天常说的吃了原告吃被告。土司可以随便在自己的辖区任意派兵,谁也不能反抗。
土司居则“绮柱雕梁,砖瓦鳞砌”,出则“仪卫颇盛,土民皆俯伏道旁” 其身着官服骑马坐轿巡察管区,一行人高举旗帜鸣锣开道,向管区百姓展示自身的社会权威。这种高高在上的展示行为给土民心里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即使“改土归流”之后每逢知府、知县经过官道时,沿途官道必定事先打扫干净,小民回避,并用竹章罩着土地堂、山神庙,以防止土地公公从座位上惊跌下来。土民则只能“刈 木架屋,编竹为墙”,连瓦都不许盖,“如有用瓦者,即制以僧越之罪,故有“只许买马,不许盖瓦”之说。
有甚者,如身患怪病的“白鼻子无道”—第32代宣慰使彭泓海,生民婚配,土司享有“初夜权”。谁家嫁女,新娘要和土司睡第一夜,叫“尝新”。“土司一娶子妇,则土民三载不敢婚”,永顺土司区口传古籍《哭嫁的来历》就是讲述土家人为躲避土司王“尝新”在家大哭,土司差人误以为新娘死了,才逃过“尝新”一劫。此后渐渐演变成哭嫁的习俗。
土司下有一个管理层,有土司子弟、姻亲、把总、总管、把目,信士、把总、管家,宣慰司署标员中军官、副中军、旗长、家政、支应;南渭州、上溪州、施溶州等州的土知州与白岩洞、驴迟洞、腊惹洞、施溶洞、麦着黄洞、田家洞、马罗洞等长官司的长官属于土司区高层管理人员和主管一方的高级官员。而各寨头目系土司家族政权末稍的基层“官员”,也是土司区优免权的最后享受者。史载“舍把、头目许立梁柱,周以板壁,皆不准盖瓦。如有用瓦者,即治以僧越之罪,俗云:‘只许买马,不许盖瓦”,但具有对辖区管理的自治权。
为了加强从业管理,明清时期的土司向土民颁发从业执照。执照有开荒种地的“五谷执照”,有买卖耕牛的“春牛执照”,有专为土司护鱼、捕鱼和送鱼的“渔业执照”,有打猎的“猎户牌”等等。从业执照是土司区合法经营、合法迁居的唯一凭证,即使土司族舍也不能例外。如明朝中期,彭师晃的后嗣彭老伍从辰州迁居永顺土司区,请求土司封许发照(诏)之后才敢开垦下寨(老屋场)一带的荒地;清康熙年间,彭宗学的后裔彭启良重新领照之后,才从颗砂乡颗砂村乐报湖(原名老豹虎)十二个堂屋迁居树竹村亭山坡。
而从业执照的拥有者必须充分履行从业职责,否则就会被舍把人等限令迁徙。如秦氏家族获得渔业执照之后就专门为土司护鱼、捕鱼和送鱼,土司也在老司城专门修建一条渔渡街安置该家族成员。而彭罗一系,原来迁居于灵溪河畔哈里宫,负有为土司王守护河中游鱼之责,后因河鱼被盗而被限令迁居它处。
最低层的是无业游民则没有执照,明朝后期,来自江西、辰州、沅州等地的“客家”人以及来自桃源、蒲沂、辰州等地的木匠、石匠、铜匠、铁匠、蔑匠、裁缝、机匠进入永顺土司区之后,“居住三五十年至二、三代者,皆自称客家”,“技艺较土人为巧”。他们“不当土差”,有的从土民那里借来粮食作为种子在山上搭建窝棚组织农业生产,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努力而“累资巨万”,“广置田庐”。一些土民离开自已的领照地也会变成游民,有的去老司城王府谋求保姆之职,有的则到处赌博输钱。
土司每年向朝廷交纳一定的租税,称为“秋粮”。据《湖南通志》载:永顺、龙山、保靖、桑植四地三土司每年秋粮共二百八十两,永顺一百六十两(包括龙山在内),保靖九十六两,桑植二十四辆,皆土司交纳。虽有秋粮之名,实不从田亩征收。所支秋粮,即从火坑钱、锄头钱、烟户钱中获得。土司秋粮俱令舍把以老戮称收,其戮每银一钱,有重三四钱不等者,永顺则名火坑钱,民间烧锅一口为火坑一个,征粮若干;保靖则名锄头钱,民人一锄入土,征银若干;桑植则名烟户钱,即火坑之类。
土司每年向土民征收食米并鸡鸭肉肘、黄蜡,逢年过节索要“节礼”,即使是“无力穷民,亦必拮据以供。”每用人夫,即令各舍把照户摊派,并无夫价,名曰当差。
“山多田少,刀耕火种”是土司区农业生产情况的总体描述。永顺《彭氏族谱》:永邑山多田少,刀耕火种。方春,祈木藻草,举火播之,名曰剁舍。食以穆子、小米为主,稻谷则多仰给于永定卫大庸所。乾隆《永顺府志》卷十:山农耕种杂粮,于二三月间藻草伐木,纵火焚之,冒雨锄土撒种,熟时摘穗而归。同治《保靖县志》卷三:山多田少,刀耕火种。嘉庆《龙山县志》:邑山多田少……藻草伐木,纵火烧之,谓之“烧舍”,种植杂粮甚茂,而包谷尤为大庄。光绪《古丈坪厅志》卷十:刀耕火种,日食杂粮,以小米、穆子为食。
“喜渔猎”是土司时期生产生活的另一种情形。光绪《古丈坪厅志》卷十:土籍重农耕,男女合作,喜渔猎。乾隆《永顺府志》卷十二载:龙山,深林密著,往日皆土司围场,一草一木,不许轻取。每冬行猎,谓之“赶场”,先令舍把、头目等视虎所居,率数十百人用大网环之,旋砍其草,以犬惊,虎奔则鸟铣标枪立毙之,无一脱者。
“善纺织”反映了土司时期的手工业情况。乾隆《永顺府志•风俗》载:“《龙山县志》云:土妇颇善纺,织布用麻,工与汉人等。土锦或经纬皆丝,或丝经棉纬。用一手织,一手挑花,遂成五色。其挑花用细牛角。《桑植县志》则云:妇女饲蚕、纺棉、习缝纫。”嘉庆《龙山县志》卷七也载:土苗妇善织锦裙被,或经纬皆丝,或丝经棉纬。挑制花纹,蝙斓五色。
土司区土人服饰常常是短衣、赤足、垂耳圈、喜斑斓色服是土司时期服饰习惯。乾隆《永顺府志•风俗》:土民散处山谷间,男女短衣跌足,以布裹头,服斑斓之衣。重农耕,男女合作,尚巫信鬼,语言侏漓,不识文字。喜垂耳圈,两耳累累然。土司旧志曰:重岗复岭,陡壁悬崖,接壤诸恫,又连汉地,苗土杂居。男女垂髻,短衣、跌足,以布勒额,喜斑斓色服。重农耕,男女合作。喜渔猎,食擅,信鬼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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