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习根、彭艺璇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7月23日发布公告,宣布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以所谓“强迫劳动”为名对数十个国家和地区加征10%至12.5%的关税,以替代即将到期的全球进口关税。美方无视贸易规则,将未经证实的人权指控直接转化为关税打压。是否存在所谓“强迫劳动”,取决于事实证据,而非政治判断,不能由个别国家按照自身政治需要随意判定。美方却预设罪名、逼迫企业自证、采信虚假传闻、排斥公开事实,借所谓人权审查强行插手他国劳动治理、产业政策和发展道路。这套“有罪推定”的把戏,名为保护人权,实为粗暴干涉他国内政。
美方首先将特定地区、特定产业乃至与之存在供应链联系的企业,一概列为所谓“高风险”对象。在缺乏具体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企业即被置于怀疑之中,并被要求对产品、原材料、零部件及多层供应商进行近乎无限的追溯,不断补充劳动合同、工资记录、采购凭证和人员信息。即使企业已经提交大量证明,只要某一环节不符合美方单方面设定的要求,就可能被认定为证据不足。这不是查明事实,而是美方先入为主设定罪名,再迫使他国企业陷入自证陷阱。
在强迫企业自证的同时,美方又以偏概全,以零散信息取代全面调查。一些机构将个别匿名陈述、转述材料、推测性报告乃至未经实地核实的信息,放大为对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甚至整个国家的整体判断。材料是否真实、来源是否可靠、样本是否具有代表性,往往未经严格检验;正常就业、职业培训和劳务管理也被刻意混为一谈。少数孤立信息被拼接成所谓“证据链”,个别现象被推演为所谓“普遍事实”,将所谓“强迫劳动”的帽子硬扣在特定地区和产业头上。劳动政策属各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美方却以自行炮制的标准强加于人,故意歪曲他国正常实践并横加指责。
更为荒谬的是,美方在审查程序中公然奉行双重标准。凡是支持既定指控的材料,即使来源模糊、方法存疑,也极易被采纳;只要是能够说明劳动者自愿就业、获得报酬、改善生活的材料,纵然内容具体、来源公开,也可能被轻易否定。劳动者的亲身讲述、企业用工记录、产业机械化水平和就业收入变化,本应成为判断劳动状况的重要依据,却因不符合美方预设叙事而遭到排斥。企业提交材料,其真实性受到质疑;接受第三方审查,审查机构的独立性又被否定;劳动者作出说明,其表达的自愿性也被怀疑。即使完全不存在违法行为,也可能面临货物扣押、订单延误、客户流失甚至退出市场。美方以人权审查为幌子,通过操弄证据标准、滥用市场准入措施打压他国企业、阻碍产业发展。
这种霸道干涉行径,损害的是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和发展中国家的平等发展权。产业是就业之基,稳定的生产经营是劳动权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企业订单减少、投资收缩、生产受阻,影响的不只是企业利润,更是劳动者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美方一面声称保护劳动者,一面却以关税和市场封锁破坏就业基础;一面高举人权旗号,一面剥夺他国人民自主改善生活的机会,其所谓人权主张与实际行为严重背离。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各国人民有权立足自身国情,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培育优势产业,平等参与全球贸易,共享发展成果。美方却将未经核实的政治臆断,强行转化为现实中的市场壁垒。即便他国凭借资源禀赋、技术积累与产业升级形成竞争力,也可能因一纸无端指控而被拒于市场大门之外。人权不容成为霸权工具,更不应沦为打压手段。任何国家都无权以所谓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侵害别国人民谋求发展、创造美好生活的正当权利。
(作者汪习根是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华中科技大学人权法律研究院院长、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彭艺璇是武汉理工大学法学院特设副教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