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作家的账被翻出来了,这给陕西出了一道题

文|清哲木

近日,很多网友在传贾平凹 12 座场馆这件事。

梳理公开资料,以贾平凹个人命名或以其为核心的展馆与研究平台如下:

商洛丹凤棣花古镇贾平凹文学艺术馆:丹凤当年系国家级贫困县,全县年财政收入仅2800万元,该项目耗资约3200万元,从地方财政及文旅专项中列支。

西安临潼贾平凹文化艺术馆:由西安市及临潼度假区国资平台投建,造价约8000余万元,建筑面积4606平方米,后被评为3A景区,近年已悄然摘牌转型。

高校场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贾平凹文学艺术馆(约600万)、西北大学贾平凹文学馆/研究中心(校内改造及经费约百万级),加上其他高校挂牌的研究中心,合计占用高校办学经费与科研专项。

运维成本:上述场馆每年人员薪酬、水电、维护等运维费据称在300万元以上,持续从各级财政预算中拨付。

以上建设资金贾平凹本人均未出资,全部源自公共财政、国资平台或高校经费——也就是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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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有什么贡献?值不值得这样“造馆”?

公允地说,贾平凹是当代中国有重要影响力的作家,《浮躁》《秦腔》(获茅盾文学奖)《废都》《老生》等作品在乡土文学领域确有地位,其手稿、文献对现当代文学研究有一定档案价值。这一点不应全盘否认。

但“有文学贡献“≠“可以用亿级公帑为其生前批量建专属展馆”。

这一点有明文规定:198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申严格控制建立纪念设施的通知》(中办发〔1988〕9号)明确规定——"对在世的人,一律不准建任何个人纪念设施"。鲁迅、老舍、巴金、路遥、陈忠实等文坛大家,纪念馆均为逝世后由后人筹建或政府择机修建。贾平凹是在世、仍在创作、仍活跃于市场的作家,全国落地5座实体馆+多所高校研究中心,被舆论称为"活人立祠",并非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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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此前贫困县丹凤民生、教育、医疗、乡村道路硬化、卫生院改造处处缺钱,却拿出超出全年财政收入的资金修个人文学馆;临潼馆日均访客不足50人,靠财政“输血”维持。同一笔钱若投入县域义务教育、村级卫生室或社区图书馆,惠及的是千千万万普通百姓。

这些场馆的建设是否存在利益闭环?有媒体报道称棣花古镇贾平凹文学艺术馆由其亲属参与管理,馆内兼售其签名书与字画,引发"公帑造神+家族变现"的质疑——这方面虽需进一步纪委核查,但公众的合理怀疑不容忽视。

笔者注意到相关舆情,真正该追问的不是贾平凹“配不配”这么多的场馆,而是谁批的、谁签的字、谁一路绿灯。而地方多以“文旅项目”“文化艺术馆”“高校研究中心”名义规避“故居/纪念馆”的红线——这是典型的打擦边球。高校用办学经费建个人冠名馆、挂研究中心牌匾,是否经过教育部/省教育厅专项审批?是否挤占了正常的教学科研投入?这也需教育主管部门介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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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作家的账,现在被网友翻出来,无非就是诉求,作家的丰碑是作品,不是钢筋水泥。纳税人有权知道:一个还在写字的人,凭什么让原贫困县拿出全年财政收入为他修馆?这不仅仅是文化争议,更是公共财政使用的合法性问题——答案不能永远躲在“文化工程”四个字后面。

既然网友翻账,建议陕西省审计厅、财政厅对丹凤县贾平凹文学艺术馆、西安市临潼贾平凹文化艺术馆的建设资金源头、招投标流程、资金拨付进行专项审计,结果应向社会公示。另外还需制度补漏:明确禁止各级财政、公办高校、国资平台为在世自然人修建专属纪念性建筑、冠名艺术馆,堵死以“文旅项目”“研究中心”的变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