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濛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催促迁移坟墓的公告
我镇已于2026年3月19日发布《关于迁移柳梧铁路藤县北站站前广场及进站道路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坟墓的公告》。通过镇村两级持续入户宣讲、张贴通告等多渠道宣传动员,绝大多数坟主已按期完成坟墓搬迁工作,但现阶段仍有部分坟墓权属人未主动对接办理迁坟相关事宜。
柳梧铁路藤县北站站前广场及进站道路项目近期将进场施工,现就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尚未搬迁的坟墓,再次发布限期迁移公告,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藤县濛江镇安和村以下组别位于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坟墓:石嘴组、交冲三组、牛皮圩组、蚊子山一组、蚊子山二组、洲儿组、马星一组、马星二组、大坟岗组、独田组、安和二组。(详见附图红线范围内)
二、迁移期限
(一)坟墓权属人须于2026年8月4日前,前往濛江镇安和村民委员会或镇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完成坟墓信息登记备案并自行完成坟墓搬迁事宜。
三、迁坟补偿及逾期处置规定
迁坟各项补偿标准严格依照《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藤县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藤政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
逾期既未办理登记备案、又未自行搬迁的坟墓,一律视作无主坟墓,由项目施工单位依法统一清理处置;清理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财物损失、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坟墓权属人自行承担。
望各位坟主抓紧时间对接镇、村征地工作人员,迅速办理坟墓搬迁手续。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岳生 15007741116
肖生 13877475833
特此通告。
藤县濛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8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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