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即将到来,又有一些新规将实施,哪些与你我有关?我们的生活又将迎来怎样的变化?快来一起看看——

四川、成都新规

▶《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8月1日施行,废止旧农机安全监管条例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以第104号公告正式公布,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原《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同步废止,四川农业机械化发展迈入全链条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新修订的《四川省航道条例》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四十二条。此次修订旨在贯彻国家战略部署,破解管理体制不顺、养护保护不到位等发展瓶颈。条例构建了涵盖规划、建设、养护、保护及法律责任的全链条制度,特别强调了流域经济发展和区域协同。条例支持规划建设短支航道、人工运河及通港达园专用支线,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并推动川渝及毗邻地区通航建筑物联合调度和协同执法,以提升航道公共服务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新修订的《四川省体育条例》将于2026年8月8日起施行

条例共九章六十条,重点在落实全民健身战略、深化体教融合、提升竞技体育实力及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等方面作出新规定。例如,条例加强了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新增了体卫融合内容,并鼓励“三大球”等项目职业化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人才培养。

▶8月1日起,《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施行

《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对2010年施行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修订版。条例共48条,分为总则、养犬管理的职责与义务、养犬管理服务、养犬行为准则、犬只安全管控、法律责任、附则7章。新版条例在强化安全管理的同时,充分体现人性化导向,力求实现既“管得住”,也“放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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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规

▶个人贷款新规,8月1日起施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款息费成本,使个贷各项息费“阳光化”“透明化”。据悉,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七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自 8月1日起施行

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医药代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医药代表从业行为,有序合规开展药品学术推广活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该办法包括总则、持有人管理、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医药代表药品学术推广管理、监督管理、附则等六章三十五条,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

▶8月1日起施行,四种化学原料药上市许可申请可优先审评审批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化学原料药适用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有关事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根据《通告》,自2026年8月1日起,化学原料药上市许可申请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申请适用优先审评审批程序:

1.已按照《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试行)》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的药品制剂,该制剂关联使用的化学原料药;

2.已在我国获批上市的制剂中使用、仅有境外生产来源的化学原料药品种,首家境内生产申报上市、且申请单独审评审批的化学原料药;

3.正在供应我国获批上市的原研制剂生产使用的境外生产化学原料药,申请在我国进口上市或申请转移至境内生产上市、且申请单独审评审批的;

4.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存在市场短缺的化学原料药品种。

▶8月1日起,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扩围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扩大化妆品个性化服务第二阶段试点范围的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辽宁、江苏、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四川、新疆等8个省(区)纳入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范围,试点期限至202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