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一位网友发视频称,在山姆会员店买来的泸溪河桃酥中,吃出了一枚疑似金属牙冠的异物。没错,是一枚疑似人体金属牙冠,内部还能清晰看到天然牙体的断面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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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马上找客服,没谈拢,反手就是一个12315投诉。

目前,山姆APP上相关产品已经下架,泸溪河官方也紧急发声,说已经成立专项小组排查,强调他们工厂有多道金属探测品控,食品安全是底线。

如果这个最后确认是商家的疏忽,那赔偿没问题,按照食品安全法,十倍计算,若不足1000元,则按1000元赔付;

如果因误食异物导致牙齿损伤、口腔感染等实际损害,还可另行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

但这里更吸引我的是,有证据学死结,

因为双方各执一词、看似五五开:

商家手握“硬核质检证据”:全线产品全员通过金属探测仪检测,出厂记录齐全、品控流程书面资料完整。按照这套资料推演,理论上不可能出现金属牙冠这种高导电、高硬度的金属异物。

而消费者手握事实层面的证据:商品在山姆线上全新购买、首次开封、正常食用过程中吃出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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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客观的证据短板,根据当事人原始发文描述:“今天打开一包桃酥吃到最后一口给我恶心死了”。

也就是说,大部分桃酥已经吃完,异物和剩余桃酥相互分离,没有直观影像证据直接证明,这枚牙冠是被包裹、嵌合在桃酥面团内部烘烤成型的。很多人会问:这个短板会不会直接影响维权?

我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来拆解一下:

一、该案消费者只需要拿出三样东西就算完成基础举证:

第一,桃酥确实是在山姆买的;第二,就是这款涉事泸溪河桃酥;第三,自己吃这款桃酥的时候发现的异物。

三样备齐了,消费者这边的举证任务就结束了。

商家想不用赔钱,光嘴说 “我们有金属探测仪” ,没用。

必须拿出实打实证据,证明下面其中一件事:要么是消费者打开包装以后,自己把牙冠放进去造假;要么是消费者存放食品期间,有别的外来东西混进去。

只提供质检记录、生产线流程,这只能算间接证据,法律上没法直接免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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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工厂整套流程检查到位,不等于单独这一块桃酥就一定没有问题。

金属探测记录、工厂管理制度,只能说明工厂按规定走了检测流程,保证不了每一块桃酥百分百不会漏检。仪器参数跑偏、存在探测死角、设备临时出故障、工人检查疏忽,这些在工厂生产里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最后,真闹到调解、打官司,采用高度盖然性标准综合判断。

法官不会单纯割裂单一证据,会结合生活常理综合衡量:一枚内嵌天然牙体断面的金属牙冠,人为放进食品进行维权,和生产线管控疏漏、异物提前混入的可能性;

在情理上,如果不能证明消费者的恶意维权,大概就会“异物来自生产环节”的可能性,就远远大于“消费者恶意栽赃”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