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记者 刘学中 通讯员 王晓培 姜泽俊
近日,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发出辖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一名男子对妻子张女士(化名)实施家庭暴力。依托法律援助力量为受害妇女筑牢法治安全防线。
7月中旬,石龙区居民张女士因长期遭受丈夫打骂、身心受损,前往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该中心迅速指派对家事纠纷比较专业的王娟娟律师承办此案,针对家暴易反复的特点,王娟娟律师在最短时间内调取了当事人诊疗病历、公安接处警及处罚记录,并走访社区核实情况,固定了完整家暴证据链,随即协助张女士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法院经审查核实,认定张女士遭遇家暴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其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遂依法对施暴者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严禁其实施家庭暴力。
此次保护令的发出,是法援与司法联动反家暴的有力实践。下一步,平顶山市石龙区将持续畅通维权渠道,强化反家暴普法宣传,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人身安全与家庭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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