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7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发布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其中一案例显示,退役军人李某良因见义勇为受伤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检察机关对其开展司法救助。

案情显示,被救助人李某良今年70岁,是张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退役军人。2024年8月,张某与耿某芬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当众侮骂并踹倒耿某芬。李某良见状上前制止,张某持水果刀将李某良腹部刺伤。经鉴定,李某良左侧腹部小肠全层破裂,构成重伤二级。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张某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被害人李某良系退役军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将本案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经调查核实,李某良曾于1976年1月至1979年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服役,现年近70岁,独自居住,经济状况一般。案发后,李某良重伤,住院治疗费用均系通过借款支付,因经济困难不得已提前出院,且还需对持续性创口疼痛、便血等后遗症进行二次手术及康复治疗,无力承担相关费用。被告人张某无业,至今未给予李某良任何赔偿。李某良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良因案致困,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第七条规定的应予救助情形,且系退役军人,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决定予以救助。经报请朝阳市人民检察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同意,检察机关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发放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案件办结后,朝阳市、双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检察机关多次开展回访,送去慰问品,李某良表示各项帮扶措施已落实到位。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