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罗马帝国军事组织
尽管封建制度在莱茵兰、法兰克尼亚、洛林(旧洛泰尔王国)与勃艮第地区根基深厚、发展成熟,但广义层面的封建体系在德意志地区的影响力,始终不及法兰西、英格兰等国。真正意义上的骑士阶层与常规封授采邑制度,直到12世纪才传入德意志;有史可查的首次授封骑士仪式,发生在1146年。
历史阶段中,德意志本质上是诸多小型邦国组成的松散联盟,各邦由源自日耳曼部落的诸侯家族统治,其中仅有极少数诸侯是以帝国直属封臣的身份领有土地。因此在这一时代前半叶,国王(皇帝)的军事支援几乎完全仰仗这些高度自治的诸侯与公爵的意愿;诸侯仅在符合自身利益时,才承认帝国皇权。
这些邦国大多脱胎于曾经独立的部族领地与次级王国,核心区域包括萨克森、图林根、勃艮第、法兰克尼亚、巴伐利亚、施瓦本、奥地利、波希米亚与摩拉维亚,诸侯也始终以所辖土地的部族先祖自居。
一旦失去诸侯支持,皇帝便无军队可用,皇权也就无从谈起。正是这种对地方诸侯的高度依附,使得13世纪下半叶帝国皇位改为选举制;实力最强的一批诸侯成为选帝侯,他们的核心诉求就是维持君主权力孱弱,以此保障自身自治权。
1235年美因茨帝国议会几乎全体诸侯到场,史料记载各路诸侯私人扈从骑士总计12000人,由此可直观窥见诸侯的军事潜力。单名诸侯便能轻易征召数百名骑士(其中绝大多数为家臣骑士),有记载称1161年科隆大主教可出动500名骑士。
唯有教会诸侯——修道院院长、主教与大主教,拥有法定义务向皇帝提供兵役,其余世俗诸侯仅在皇帝亲征罗马加冕时需随军作战(这类远征称为意大利远征,1135年后改称罗马远征,后世简称罗马出征)。教会诸侯的所有领地与教职均由皇帝册封授予,法理上完全依附皇权,因此皇帝的兵员主力长期依靠教会势力。
例如腓特烈一世“红胡子”1167、1174、1176年三度进军意大利,德意志大军几乎全部由教会武装构成。
但教会诸侯的兵役义务与世俗封臣截然不同:教会诸侯更像是代管皇室直属地产,战时以地产收益出资组建部队。有时地产收益不足以筹措足额兵员,教会只能抵押、典当田产庄园以凑集军费。
因此德意志多数主教首先是军人,其次才是神职人员;即便帝国与教廷在这一时代长期激烈对立,大量主教仍亲自领兵出征。1257年康沃尔的理查致信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评价德意志:“此地大主教个个勇武好战,英格兰若能培育这般人物,必将大有裨益。”
正是腓特烈一世(“神圣罗马帝国”这一称号由他确立)首次效仿法兰西模式,全面重构德意志封建体系。他意识到必须整合帝国境内形形色色的割据势力,因此全力推动世俗、教会两类诸侯全部通过封臣效忠纽带绑定皇权。至1180年,完整的封建等级秩序彻底成型:诸侯、公爵成为帝国总封臣(教会诸侯位次永远高于世俗诸侯),他们麾下的次级封臣必须以骑士身份履行兵役。
在此之前,国王想要征召贵族出兵,大多只能支付现金酬劳;12世纪末新规落地,贵族每年需无偿服役六周,服役期满间隔一段时间后,其下属封臣还需再服役六周,二次出征的军费由总封臣或王室承担。
遗憾的是,1190年腓特烈一世离世后,继任君主再也无法牢牢掌控地方贵族。其孙腓特烈二世(1214–1250,以西西里、意大利战事闻名)于1231年颁布《诸侯特权法令》,授予世俗与教会诸侯在领地内完全自治权,王室不得干涉;此后各类兵役豁免、限缩条例接踵而至(例如波希米亚、萨克森诸侯可缴纳象征性钱款,免除罗马出征义务)。自此德意志君主彻底变为选举产生,王权仅存名义。
哈布斯堡的鲁道夫一世(1273–1291)一度以武力迫使贵族重新臣服,多次出兵镇压叛乱贵族,摧毁七十余座反叛城堡,但他的成果未能长久维系。
由于诸侯忠诚度存疑,且12世纪末德意志底层农民基本被禁止持有武器,帝国只能一定程度依靠雇佣军(主体为德意志本地人),但雇佣军规模始终有限。
早在11世纪末,阿尔巴的本佐就曾向亨利四世提议,以盾牌税筹措资金,用雇佣军替代封建征召部队;亨利五世1124年法国战役惨败后、奥托四世1214年布汶会战帝国军大败后,这一提议又两度被重提。
腓特烈一世1166–1167、1174–1175年两度进军意大利,都大量征召布拉班特雇佣军(1166–1167年约500–800人,若计入佛兰德斯雇佣军总计约1500人,1174–1175年由美因茨大主教指挥)。意大利军队对这支雇佣军闻风丧胆,布拉班特人凭借凶悍的名声瓦解对手士气。
布拉班特雇佣军仅有一次大规模投入德意志本土作战:1179年科隆大主教菲利普·冯·海因斯贝格在萨克森动用4000名雇佣军,包含骑兵与步兵,步兵全部为布拉班特人。
皇帝的私人扈从也大量依靠雇佣军,弥补封臣消极怠工的短板。1196–1198年十字军东征,亨利六世独自征召6000名雇佣军,其中1500名骑士、1500名侍从,大量雇佣军以采邑年金形式获取酬劳。
帝国军队中偶尔也会征募匈牙利人,1158年的一支大军记载有约600名匈牙利骑射手;120年后鲁道夫一世进军马尔希菲尔德的大军中,匈牙利国王麾下匈牙利骑兵多达14000人。
帝国军队(尤其是教会武装)另一规模庞大、独具特色的兵源是家臣骑士,这是一类人身依附领主的非自由骑士阶层。
该阶层最早出现于10世纪上半叶,康拉德二世(1024–1039)时期开始大规模任用,主要驻守王室城堡。早期家臣骑士是无贵族身份的自由民,代管采邑却不拥有封臣身份;领主可将家臣骑士转赠他人、出租充作雇佣军,甚至直接买卖。
世俗总封臣无需再层层分封次级采邑,只需动用家臣骑士履行兵役,不必损失土地与税收,这也是教会格外青睐家臣骑士制度的核心原因。
但大量家臣骑士逐步跻身帝国高级官吏,社会地位持续提升。1126年已有家臣骑士获授骑士身份,12世纪中叶起,超出领主本土范围的作战,必须额外支付家臣骑士酬劳。许多家臣骑士积累巨额财富、势力壮大,足以独立领有土地,他们代管的地产最终转化为世袭封建采邑。
家臣骑士拥有私产、进而拥有自己的封臣,彻底模糊了依附性家臣骑士与自由骑士的原有界限,自由骑士阶层对此极为不满。腓特烈一世时期权势滔天的家臣骑士维尔纳·冯·博兰登,名下掌控17座城堡,可征召1100名全副武装战士为其服役。
至13世纪中叶,仅南德意志部队中,家臣骑士占比就达到5%甚至更高,他们与传统贵族再无区别;彼时大量公爵、伯爵、主教本身就出身家臣骑士阶层。
部分家臣骑士充任步兵,但绝大多数史料证明其以骑兵为主,12世纪出现的士官侍从亦是同理。
尽管如此,步兵仍是德意志军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传统日耳曼全民征召制持续至13世纪,征召所有健壮自由民入伍,但12世纪末底层平民逐步被剥夺兵役义务。这套全民征召在北部、东部存续最久,萨克森、图林根步兵在1214年布汶会战投入重兵,11、12世纪几乎所有重大战役都有他们参战。
自11世纪起,城镇民兵成为另一大步兵来源,内战频发的年代里,各地城镇民兵频繁参战。城镇民兵需响应宗主征召出战(宗主即管辖该城镇的诸侯、公爵、主教;直属帝国自由城的宗主为皇帝本人)。
但常规情况下,民兵仅负责守卫城墙;极端危急时才被调往周边野外作战,13世纪兵役义务进一步缩减,民兵出征范围不得超过城镇半日行军路程。
因此帝国出境远征时,只能依靠意大利、布拉班特雇佣步兵与本土临时征召步兵补充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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