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号,一则关于“男子说不出妻子生产日期请假被拒,离岗照料后被辞退”的消息,冲上热搜,引发关注。

汪某某是吉林省某建筑公司大连分公司的职工,日常工作表现良好。妻子临近预产期,家中无人照料,他便通过单位微信群申请事假陪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然而单位领导反复问他“请哪天”,他实在答不上来——预产期本就是医学估算,前后浮动一两周再正常不过,谁也没法给出精确到天的保证。

单位以“请假日期不确定”为由拒绝批假。汪某某一着急,直接离岗回家照顾妻子去了。结果单位转头就以“无故旷工”为由,单方面把他给辞退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汪某某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林海玲申请劳动仲裁。大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最终裁决: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汪某某支付赔偿金12万元。

仲裁委的理由很直接:企业行使管理职权应当合法合理,不得无视劳动者基本生活权利。职工离岗是因为家属临产,不存在无故旷工的主观恶意,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程序瑕疵、依据不足,构成违法解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但企业的代理人也并非全无道理。他认为,公司规章制度对请假有明确规定,职工请假没获批就应当正常上班,擅自离岗就是违反制度,公司有权依照规章辞退,且无需赔偿。

这事在网上吵得不可开交。有网友直接开喷:“预产期能精确到天?这领导是没生过孩子还是故意刁难人?”也有人觉得员工太冲动:“请假不批就硬走,确实违反制度,可以再去沟通或者申诉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指出,家属待产属于正当、合理的家事紧急情形,用人单位在明知预产期无法精确确定的客观前提下,简单粗暴拒批假期并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属于滥用用工管理权。

说回汪某某,他拿到的12万赔偿金,是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计算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二倍。12万不是个小数目,但对于一个因妻子临产被辞退的职工来说,这12万更像是法律对“冷漠管理”的一次态度鲜明的表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工人日报在报道此事时评论道:用人单位拥有用工管理权限,但管理必须依法合规、以人为本,不能机械套用制度条款,漠视劳动者正当合理的家庭需求。随意辞退职工、过度苛责劳动者,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