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高达165万余元,涉案企业经营者和财务负责人双双被公诉——在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量刑档次下,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最终法院判处企业经营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这一结果是如何实现的?本文通过一则真实案例,解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的核心辩护思路,也为企业经营者提供一份涉税刑事风险的法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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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回顾:一张发票引发的刑事危机

一、案情回顾:一张发票引发的刑事危机

2022年2月至2024年2月,北京某科技公司经营者某先生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17家企业为本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1张,税额共计人民币165万余元。其中,认证抵扣发票93张,涉及税额108万余元。某先生同时指使公司财务人员对上述发票进行认证抵扣。

2024年4月,某先生与公司财务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到案后,二人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该公司补缴了全部税费及滞纳金共计人民币247万余元。

2025年9月,检察机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被告单位及两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二、法律分析:为什么这个案件"看起来很严重"

二、法律分析:为什么这个案件"看起来很严重"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及2024年"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按税款数额分档量刑:税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本案虚开税额165万余元,属于"数额较大"区间,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而缓刑的适用前提是宣告刑不超过三年——这意味着,必须将刑期精准控制在三年,才存在适用缓刑的可能。这正是本案辩护的核心难点。

三、辩护策略:在法定框架内寻找突破空间

三、辩护策略:在法定框架内寻找突破空间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辩护团队围绕以下几个核心维度展开了系统性的辩护工作:

(一)充分论证税款损失已全部挽回

本案最关键的从轻情节,是涉案公司补缴了全部税费及滞纳金共计247万余元,国家税收损失已得到完全弥补。根据《2024解释》第二十一条,补缴税款、挽回税收损失的,可以从宽处罚。辩护团队着重指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保护的核心法益是国家税收安全,在税款已全部追回的情况下,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显著降低,适用较轻刑罚具有充分依据。

(二)突出民营企业经营者的特殊身份

某先生系民营企业实际经营者,公司有真实的生产业务,持续正常经营。如果被判处实刑,企业经营、员工就业及合作方利益均将受到严重影响。当前司法实践中,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指导下,对符合条件的有真实经营活动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依法适用缓刑,既体现惩罚犯罪,也兼顾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导向。

(三)系统呈现法定与酌定从轻情节

辩护团队对某先生的个人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向法庭呈现了多重从轻处罚情节:

其一,某先生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配合侦查机关调查,具有坦白情节;其二,某先生系初犯、偶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一贯表现良好;其三,某先生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表现出真诚的悔罪态度;其四,案发后积极补缴全部税款,以实际行动挽回国家损失。

这些情节叠加在一起,构成了争取从宽处罚的完整证据链和论证体系。

四、判决结果:缓刑的来之不易

四、判决结果:缓刑的来之不易

经过庭审,法院最终作出如下判决:

  1. 被告单位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2. 某先生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3. 公司财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某先生在三年缓刑考验期内,如遵守法律规定、不再犯罪,原判三年有期徒刑将不再执行。需要说明的是,在税额165万余元属于"数额较大"档次的情况下,能够获得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并非理所当然——这一结果依赖于多个从轻情节的充分论证和系统化呈现,也离不开辩护团队在侦查阶段即深度介入、全程跟进的专业工作。

五、案件启示:企业涉税刑事风险不容忽视

五、案件启示:企业涉税刑事风险不容忽视

本案虽以缓刑告终,但整个过程对企业经营者而言是一次深刻的法律教训。结合实务经验,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发票管理必须严格规范。无真实交易而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均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发票审核制度,从源头防范风险。

第二,一旦涉案应尽早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对最终结果有重要影响,尽早介入有利于及时固定证据、制定合理策略。

第三,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是从宽处罚的重要前提。本案中某先生能获缓刑,补缴全部税款是关键因素。是否主动挽回国家税收损失,直接影响量刑。

第四,善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犯罪事实清楚的情况下,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是获取从宽处理的有效途径,但需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进行,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六、专业辩护的价值

六、专业辩护的价值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涉及税法、刑法、会计审计等多领域交叉,对辩护团队的专业能力和实战经验要求较高。

北京正己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长期专注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的辩护工作,形成了"流程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办案模式——七个核心流程、三十一个关键步骤、一百五十六个标准动作。从侦查阶段四十八小时内的首次会见,到审查起诉阶段的全面阅卷,再到审判阶段的精细化辩护,始终以标准化流程保障办案质量。本案的办理过程,正是这一模式的实践缩影。

让专业守护自由,用经验争取更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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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

  1. 本文所涉案例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实际处理结果可能因案情差异而有所不同。
  2.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严重刑事犯罪。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虚开税款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即属于"数额较大",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企业经营者务必增强法律意识,严格规范经营行为。
  3. 补缴税款不等于必然获得缓刑。缓刑的适用需要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等多项法定条件,由法院综合全案情况依法裁量。
  4. 法律适用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本文引用的法律依据基于文章撰写时的现行有效规定,后续法律修订或司法解释调整可能影响相关案件的定性与量刑。

本文由北京正己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团队撰写,内容仅供法律知识普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