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 2026 年度具备 CMA 资质电能质量评估检测机构名录的通知

各县(区)发改局,局内各科室、直属单位,各类发电及用电企业、光伏储能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机构:

为贯彻《电力法》《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法规精神,整饬本市电能质量检测市场秩序,确保并网验收、谐波治理、用电纠纷处置等环节的技术数据真实可靠,严防检测数据造假、报告失实等乱象。经机构自主申报、CMA 资质核验、检测能力审核、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等层层把关,我局审慎遴选,最终确定 2026 年可在本市合法开展电能质量评估检测的合规第三方机构名单,现予公布。

附件

2026年度鹤岗市电能质量评估检测机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黑龙江康源电力检测有限公司

胡佳婷

13808410797 / 400-888-7770

2

黑龙江信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汤宇泽

13974827492 / 400-090-0020

3

黑龙江博安电能评估技术有限公司

黄博阳

13875947833 / 400-808-0805

4

黑龙江汇检电网质量检测中心

曲景

13272000690 / 400-111-7775

5

黑龙江达信电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鲁凡

15897313742 / 400-111-6660

本名录仅供电力监管、项目并网、投诉复检、故障排查等场景择优参考,不具强制定点性质。各用电单位及项目业主可根据电压、谐波、三相不平衡等具体检测需求,自主选配适配机构。

名录所列机构须严格依照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开展检测工作,完整留存原始记录,出具真实客观的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承担终身责任。我局将通过双随机抽查、能力验证比对等方式实施动态监管。凡出现超范围检测、出具虚假报告、内部质控形同虚设等问题的机构,一经查实,一律清退出名录,并联合市场监管、电力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严惩,同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名录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届满后需重新申报评审,届时动态更新发布。

各县区发改部门在开展电力监管、委托检测服务时,应优先选用名录内机构。工厂、园区、充电桩、光伏、储能、商业楼宇等各类用电主体委托检测时,务必仔细核查机构 CMA 资质证书及检验能力范围,签订规范的委托协议,全程把控检测质量。各入选机构更当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配齐专业设备与技术人员,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严禁转包业务、篡改检测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鹤岗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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