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中国乡村医药》杂志社就一篇2004年发表的论文发布了撤稿声明。因该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不符合学术出版相关规范,故期刊进行了撤稿处理。据悉,《中国乡村医药》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中国农村卫生协会主办的国家级医药卫生期刊。
22年的时间,足以见证一代人的更替。当20多年前发表的论文如今仍因涉嫌学术不端被查处时,一个问题也随之引发关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追责,是否存在明确的时间限制?
学术不端,终身追责!
在我国现行的规范性文件中,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追查尚未明文规定年限上限。
但是,2018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建立终身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终身追究,一经发现,随时调查处理”。就调查时间方面,《意见》第二十五条提出,科研失信行为的调查处理应自决定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因特别重大复杂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仍不能完成调查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调查期限,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需要说明的是,第二十五条规定指立案后的办案效率要求,而非“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追责”。
同时,《意见》也明确列出了终身性处罚措施。其中包括:
• 一定期限直至终身取消晋升职务职称、申报科技计划项目、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等资格;
• 撤销获得的奖励、荣誉称号,追回奖金;
• 取消项目立项资格,撤销已获资助项目或终止项目合同,追回科研项目经费;
• 依法开除学籍,撤销学位、教师资格,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等;
• 终身禁止在政府举办的学校、医院、科研机构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等处罚。
202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正式施行。有专家指出,该法在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追责时效上未设置任何年限限制,在法律层面实现了“终身追责”。同时,该法增设了完整的正当程序规则,这意味着,学术不端的认定和处置工作,正在从高校内部行政事务范畴,全面步入法治化、程序化的轨道。
近年来,以上举措及法律在推行后得到了逐步落实。多起学术不端案件也通过官方通报、社媒公示等方式予以公开,以发挥警示威慑作用,加大科研诚信教育与宣传力度。在处罚力度上,相关通报同样体现出严厉态势——
如2026年7月10日,中国卫健委科技教育司发布《关于部分科研失信行为的公开通报(第四批)》,公开了28起涉及学术不端的重点案例与处罚措施。其中多起案例明确对涉事人员采取“终身禁止承担或参与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等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活动”“终身取消作为医院学术委员会、医院伦理委员会提名或推荐人资格”等严格的终身性处罚措施。
又如2025年5月,据澎湃新闻报道,时任烟台某高校校长马某因其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复制比高达90%的严重抄袭行为被免去校长职务。时隔近20年,其学术不端行为仍被查处,且不因高校领导干部等身份被豁免,这表明学术不端行为没有法律意义上的“追溯时效”,不会因为年代久远而免责,更意味着科研诚信面前“人人平等”,作为高压红线的学术诚信问题不容触碰。
撤稿频现:严管与自查并行
21世纪以来,我国科研水平不断提升,科研规模与成果数量也持续增长。为规范学术生态,我国持续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并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上文提到的《意见》明确要求,“严厉打击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保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肃责任追究”。Nature 杂志的评论文章指出,“这是迄今为止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最严厉的科研诚信政策”。
政策趋严的同时,论文撤稿数量也在逐年增加。根据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前沿(英文)》副编审张娇发表在《中国科技期刊研究》上的文章——《基于撤稿观察数据库30年数据探索学术不端演变特征与文献池质量评价》,在2020-2024年间,有中国作者参与的撤稿数量年均超过1000篇,在全球撤稿量中年均占比超过50%,呈增长态势。其中2023年达到峰值,撤稿量约4836篇,在全球撤稿总量占比超过80%。自2022年起,在因学术不端导致的撤稿中,中国作者参与的撤稿数量占比一直保持在90%以上水平。
图片来源:张姣. 基于撤稿观察数据库30年数据探索学术不端演变特征与文献池质量评价[J],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25, 36(7): 967-976.
撤稿数量的持续增长,也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政策高压与学术界自我纠错机制增强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方面,2018年以来趋严的科研诚信政策,客观上提高了学术不端行为被发现和处理的概率;另一方面,正如全球著名论文撤稿观测网站“撤稿观察”的创始人伊万·奥兰斯基和亚当·马库斯所指出的,撤稿量上升并不一定意味着学术不端行为的急剧恶化,而更可能表明期刊、大学和研究者自身正在更积极地“自我监督”,即学术界内部的纠错机制在增强。
由此可见,撤稿并不完全等同于负面事件。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袁军鹏曾表示,撤稿行为可分为“诚实的错误”和“明确的科研不端”两类。诚实的错误是指遵循了科学规范后仍不能避免的错误,往往是科学探索活动充满未知性的本质属性造成的,包括无意的数据误读、实验无法复现等;明确的科研不端则包括如抄袭、数据伪造、篡改、不当署名等。“诚实的错误”可以得到宽容和理解,“明确的学术不端”则需要大力惩戒和重点防范。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的段伟文在评论撤稿事件时也提到,抵制学术不端行为需要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的自治功能,这与“自我审查”或“自净”的理念一脉相承。
目前,我国正持续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打击力度,明确了“终身追责”的制度框架。追责不设时限、处罚从严从重,学术不端行为已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与此同时,精准追责同样重要,该严惩的绝不姑息,非故意造成问题的不做扩大化处理。这既维护了学术诚信的底线,又不损害科研探索本身应有的宽容度,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科研生态环境,促进创新水平不断提升。
主要参考文献:
[1] 张姣. 基于撤稿观察数据库30年数据探索学术不端演变特征与文献池质量评价[J],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25, 36(7): 967-976.
[2] 周靖, 徐婷婷. “蒋方舟们”撞上“终身追责”的法律红线——专家、律师谈学术不端的法律争议焦点[EB/OL], [2026-7-23], 四川法制报.
[3] 张茜, 理解“诚实的错误”惩戒“明确的学术不端”——专家谈撤稿背后的学术治理之道[EB/OL], [2025-12-26], 中国青年报.
[4] 澎湃新闻、新华网、各高校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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