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换做是谁也生气,包括我一个民航人也一样,虽然航空公司每年会提供一些内部机票,但也总有浪费掉的时候,因此还需要自己买票。而这事的当事人林先生就是在携程APP购买了国航北京飞纽约的机票订单,总价是15,159元,然后林先生因个人行程变动,申请退票,然而仅退款432元,扣费比例高达97%。一里一外亏损了一万四。这让谁能服气?
好在林先生不是那种吃亏是福的想法,他为了广大消费者做了一个表率。起初他联系携程和国航进行协商,均表示退改规则由对方制定,无法恢复订单或退款。这事儿就一度陷入僵局。
然后这事儿经过央视财经等多家媒体报道后,迅速登上热搜,大家普遍质疑平台未尽显著提示义务。97%的超高扣费,属于远超航司实际损失的霸王条款,涉及违反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相关规定。
因此在舆论的压力下携程向林先生全额退款并明确说明该退款是符合服务规则的标准化个案,并非通用退票政策的调整。但是这种事儿,我相信并不是个例,有多少旅客在这方面吃过哑巴亏,所以早该整治了。
不出所望的是,这事儿发生后携程宣布将于2026年7月31日正式上线新的风险提示机制,这个机制显示:当机票订单可退金额低于机票款20%时,将自动触发专属弹窗提醒功能。另外消费者协会也联系了多家航空公司,要求在8月31日前完成退改规则自查整改。这对广大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儿。
另外近期携程被市监局没收违法所得的16.58亿元,并要求携程退还酒店订单储备金1.22亿元,处以2025年境内销售额7.5%的罚款35.21亿,罚没款合计51.79亿。该罚款比例创下国内平台经济反垄断处罚的最高纪录。
其实这件事只要把那些注意事项放在醒目位置的话,旅客及航空公司来说都会承担各自原因而产生的损失,比如说登机口关闭了,旅客还没来,这个时候旅客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因此退票不会全额退付,因为对于航空公司来说,座位已经卖出去了,如果你人不来,这个座位也不可能卖给其他人,因此会造成航司的损失,这个损失则由旅客买单。
航空公司这样的做法是通过设置合理的退票手续费,覆盖因旅客临时退票产生的座位空置运营调度等相关成本,避免将全部运营风险转嫁给航司自身。
当然,这也有相关依据,如民用航空法中明确规定仅航司原因导致的非自愿退改不得收费,而自愿退票的收费标准由各个航司自行制定。当然,豪斯也不会乱要价,在民航业内已经形成自律规范。普遍是在飞机起飞前24小时内退票,手续费最高不超过票面价的50%。
这种退票费在法律性质上属于违约金,须与航司实际损失相当。如果旅客后续在购买机票的话,未发现以弹窗或加粗等显著方式提示“仅退税费”这类关键限制的话,旅客可依据民法典第496条、第497条主张该格式条款的无效要求航司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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