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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1.5万元机票退票仅退400多元”的消息登上热搜。消费者林先生在购票平台花费15217元订购了一张国际机票,因行程变动,于起飞前三天申请退票,结果发现实际仅退回432元。此事经媒体报道后,7月28日上午,林先生陆续收到退款,15217元票款全额到账。

即便拿到全额机票退款,不少网友也表示,这是媒体曝光的结果,不是每一个消费者都有这个精力去较真,如果不是数额大,当事人坚持维权,或许就是另一个局面了。

价值1.5万元机票,可以退400多元,也可以全退,对此,不少网友提到一个问题:机票退多少该有一个明确标准,不能由平台随意说。虽然平台自称按条款约定来处理,但法律界人士表示,平台和航司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消费者陷入重大误解,相关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格式条款无效。

正常来看,如果乘客订票后取消,被适当收取费用,既能弥补航司的损失,对乘客也是一种惩戒。退票费的多少应与航空公司实际损失相适应。国际机票起飞前三天退票,完全可以实现二次销售,对于航司而言损失相对有限,而平台仅退400多元,显然不太合理。如果平台和航司通过不合理规则,靠收取退票费赚取利益,则有失交易公平原则。

现在乘客通过第三方平台订票越来越普遍,退票或改签在所难免。平台也好航司也罢,需要制定合理的、统一的退票或改签收费标准,这个收费标准应当征求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多方意见,平衡好各方利益,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告知和提醒,以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这场退票风波虽然以消费者拿到全额退款而告终,但并不值得欣喜。唯有退票收费规则明确、标准统一,才不至于扯皮,消费者的权益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曹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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