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近期再次明确纪律要求,公职人员在假期和日常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五种行为,一旦违反将受到严肃处理。
这些规定不是新出来的,而是反复强调过的老规矩,但每年总有人因为疏忽或侥幸栽跟头。
2026年上半年只剩端午一个小长假,趁这个机会再捋一遍,心里有数才能过得踏实。
第一,公车只能用于公务,不能私用。有些同志觉得偶尔用单位车办点私事,比如接个站、逛个超市、带家人出去转一圈,问题不大。这个想法不对。公车是公共资源,使用有严格登记和审批程序,每一趟出车都要有正当理由和记录。私用公车不仅占公家便宜,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在路上监控多,车辆定位也清楚,查出来就是实打实的违纪事实。所以出门办私事,开自己车或者坐公共交通,最省心。
第二,不能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车开。有的干部想,不占公家便宜,借老板的车用用总可以吧。但如果你借车的对象是你的管理服务对象,比如你管辖的企业、你审批的项目方、你监督的下属单位,那就不行。这种借车表面上是人情往来,实际上很容易变成利益交换的由头。今天你借了人家的车,明天人家找你办事,你说话就不硬气,处理事情也可能偏颇。纪律上对这种行为有明确禁止,根据情节轻重,可能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党籍。所以别把借车当小事,它很可能是个陷阱。
第三,酒后开车绝对不允许。这个道理谁都懂,但假期聚餐多,气氛一上来就容易放松警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光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严重的会被双开。现在查处酒驾的力度很大,一旦被查,职业生涯和个人信誉都会受到很大影响。解决办法很简单,要么提前叫代驾,要么让没喝酒的家人朋友来开,要么就干脆别开车去饭局。生命安全第一,工作身份也经不起这种风险。
第四,外出行程要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有的人觉得放假了就是个人时间,去哪玩、跟谁去、住哪里,没必要跟单位说。这个认识有问题。组织要求报告个人去向,是为了掌握人员动态,也方便在突发情况下联系和保障。不报告或者报告不实,属于组织观念淡薄,也是纪律意识不强的表现。所以外出之前,按照单位制度填写报备表,说明时间和地点,这是分内的事。既让组织放心,也让自己安心。
第五,不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如果有个朋友邀请你去外地景点玩,但所有费用都由某个企业老板承担,或者老板包了你全家的机票酒店,这种邀请就得警惕。对方看中的不是你这个人,而是你手里的公权力。接受这种安排,等同于变相收受好处,会直接影响今后执行公务的公正性。纪律规定对这种行为有处理依据,情节较重的给予处分。自己花钱旅游,想怎么玩怎么玩,不用欠人情,也不用担心被举报,心里最踏实。
假期是用来休息调整的,不是用来试探纪律底线的。把这五条记在心里,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该报备的报备,该自费的自费,该拒绝的拒绝,日子才能过得轻松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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