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 5 个人自驾赛里木湖,光自驾服务费就要交 375 元。很多人纳闷:国内景区大多按车辆收自驾费,为什么这里偏偏按人头,每人额外 75 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先说历史背景:

赛里木湖环湖公路早年属于X210县道。以前博乐往返温泉县,只能走这条环湖路。景区设置规则:过路车辆登记拿通行证,40分钟内东门进、北门驶出,不用买门票,纯粹借道通行。

2024年当地路网调整,X210县道正式改线;再加达巴特隧道通车,博乐到温泉县有了全新外部道路,不用再穿过赛里木湖。

博州交通运输局明确答复记者:现在这条环湖公路,既不属于国道,也不属于县道,管理权归属景区。

随之旧规则取消:不存在免费借道通道,只要开车驶入环湖景区道路,就必须购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现行收费标准(景区小程序公示):

门票70元 / 人;

想要开车环湖,每名乘客额外收取 75 元自驾服务费,24小时有效;

徒步入园,只买70元门票,不用交这笔费用。

景区给出两点解释:

1、75元属于市场调节价,依据新疆景区价格管理办法,已经完成价格备案;

2、费用用于环湖道路养护、湖区生态保护,专款专用。

同时景区提到,如果改成按单车统一收费,单车定价会更高。

消息一出,发争议:

大家普遍认为,路面损耗、养护成本,是车辆带来的,跟车上坐几个人没关系。同样一条路,坐满人和一个人开车,费用差几倍,很难让人理解。

这里网友还提到一点,景区说完成备案,也不能等同于收费就一定是合理合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点确实,按照《价格法》,这75元属于“市场调节价”,不是政府定价。景区只要经过了成本测算、向物价部门备案,并且明码标价了,程序上确实挑不出大毛病。

不过道路养护、生态管护成本,核心变量是车辆通行频次,和乘员数量没有直接对应关系。

按人头叠加收费,在法律上很难找到合理的成本支撑,也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还有一点,就是消费者有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多家媒体报道指出,虽然景区线上购票平台标注了“自驾游服务套票”的价格,但并未以显著方式拆分说明“按人头收费”的计费逻辑。

更关键的是,景区的价格批复文件仅在游客中心进行线下纸质公示,没有电子版。这导致很多游客在出发前根本无从查阅,直到开车抵达卡口,才突然得知要按人头交费,产生了强烈的“被临时加价”的剥夺感。

在我看来,如果景区未充分履行前置告知义务,便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其次是自主选择权受限,存在“变相强制消费”的嫌疑。 赛里木湖景区面积广阔,对于绝大多数游客而言,如果不选择自驾,仅靠徒步根本无法完成正常的环湖游览。

虽然景区提供了区间车作为替代方案,但游客实质上只能在“高价自驾”和“受限的区间车”之间二选一。

当一项收费成为完成正常游览的“必经之路”时,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就被无形中压缩了。

整件事简单总结:环湖公路权属变更之后,景区拥有管理权限,收费流程上履行备案手续;但程序合规不等于模式无可争议。

想要平息争议,最好的方式是景区公开 75 元自驾服务费完整成本测算、资金收支明细,接受公众监督。

游客如果遇到告知不清等问题,可以通过 12315、12345 向价格主管部门反馈。

听听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