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觉得,收现金贿赂比转账要安全得多。没有银行转账记录,没有电子支付痕迹,钱拿到手就是实实在在的纸币,往家里一放,或者找个隐蔽角落藏起来,只要自己不往外说,外人很难发现。
但这些年查处的腐败案件里,因为收现金而落马的官员并不少见。
现金并不是什么“保险箱”。纪委在查现金受贿方面,有好几套办法,其中有三个手段,是很多人事先没有预料到的。
第一个手段是追踪人民币的冠字号。每一张流通的纸币上都印有一串独特的冠字和号码,这相当于这张钱的身份证号。行贿人如果要送现金,一般要去银行柜台或者ATM机取款。取款的时候,银行系统会自动记录这笔钱里每一张纸币的冠字号。一旦行贿人因为别的事情被调查,交代了取款时间和自己的账户信息,纪委就可以向银行调取当时那笔取款的冠字号清单。如果受贿人把这笔现金存进自己的银行账户,或者拿去购买贵重物品、还信用卡,甚至让配偶子女帮忙去存钱,这些冠字号就会被银行系统再次记录下来。办案人员把行贿人取款时的冠字号和受贿人存款或消费时留下的冠字号一比对,能对上号,就说明那笔钱从行贿人手里流到了受贿人手里。这种证据比单纯依靠口供要扎实得多。
第二个手段是围绕人际关系做排查。现金受贿基本不会发生在陌生人之间。行贿人愿意冒着风险提出现金送出去,通常是因为和受贿人有一定交情,或者是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的。纪委在调查时,不会只盯着被调查对象一个人,而是会把他日常接触的圈子理清楚,比如经常来往的私营企业主、逢年过节有礼品往来的熟人、在职务提拔上有交集的上级领导,这些人都会被纳入调查视野。只要行贿人交代了送钱的事实,具体到哪一年哪一天、在哪个地点、用什么样的袋子或箱子装的钱,这些细节一旦和受贿人的行程安排、监控画面等相互印证,就很难辩解。很多受贿人以为送钱收钱只有两个人知道,但在办案人员多次谈话询问之后,事实往往会被说清楚。
第三个手段是大数据分析生活异常。现在各个领域的数据都打通了,个人的消费记录、车辆通行轨迹、手机基站定位、住宿登记信息等,都整合进了统一的系统。纪委的办案系统可以自动进行比对分析。比如一个普通干部,每月工资收入八千元左右,却突然全款买下一辆几十万元的新车,或者短时间内名下多了两套房产。再比如这个人平时很少出门旅游,却有一段时间频繁入住高档酒店,或者经常去一些高消费场所。又比如,他和某个老板表面上没有什么业务合作,但两个人的手机信号多次在同一时段出现在同一个地点。这些零散的异常信息,单独拿出来看可能觉得只是巧合,但大数据系统会把所有异常点汇总到一起,形成比较清晰的指向。很多案件的突破口不是先从受贿金额查起,而是先发现当事人的生活水平明显超过了合法收入,然后顺着这条线索倒查资金来源,现金受贿就这样被挖了出来。
说到底,现金受贿之所以还会被查到,是因为钱从银行出来就会留下冠字号记录,人和人之间发生金钱往来就会留下交往痕迹,一个人的消费和出行更会在各种系统里留下数据。
以为收现金就能瞒天过海,其实是低估了现在的技术手段和调查方法。不伸手,才是最稳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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