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3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天。实践中,用的最多的是刑拘30天,30天到期后报捕至检察院。以前刑拘30天内(报捕前),经家属或律师申请,公安机关会对符合条件的案子办取保候审。现在基本不办,刑拘期限到后,原则上一律报捕,只要检察院不予批捕,公安机关便自动办理取保候审。
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关于取保候审情形的四条规定,前两条是抽象规定,公安机关基本不适用于主动取保,后两条是硬性规定,一旦出现这两种情形,尤其是女当事人怀孕,公安机关在刑拘期间(报捕前)会主动办理取保候审,不用等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作出。
③取保候审的工作重点在于检察院的7天审查批捕期间。公安机关报捕后,检察院审查批捕为7天时间,7天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包含周末等节假日。审查批捕期间,承办检察官会提讯当事人。律师在此期间,提交建议不予批捕律师意见书,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律师意见,会见当事人作讯问前的辅导非常重要,可以为不予批捕打下良好的基础,提高不批捕的成功率。
④很多当事人家属或律师喜欢不厌其烦去跑公安机关办取保候审,一份又一份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容易做无用功。因为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司法实践又是另一回事。取保候审的“决定权”不在公安机关,更多的是在检察院。公安机关只想做一个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即便如此,公安机关还是可以去,但是,一要把握时机,因为取保不可能在当事人刚拘留不久作出;二是要适可而止,不是取保候审申请书交的越多,公安机关跑的越勤,就能办取保的。
⑤不批捕的原因,我办理的这么多取保候审案件,有的是因为证据不足,有的是因为罪行情节较轻,有的是因为赔偿谅解、退赃退赔,还有的是因为“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政策,这些机会都要及时捕捉、把握好,才能提高不批捕的概率,从而实现取保候审。
简介:律所主任,司法部死核援助律师,省市律协刑专委委员,办有无罪不起诉缓刑案件。1559918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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