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跨度长达42年的实名举报,将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古泉街道于某村推至台前。村民辛某自1983年起,持续反映该村在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及基层治理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其间14次赴京、23次赴省,寄出两万余封举报信。多位省级领导曾对此作出批示,中央有关部门也多次督办,但案件几经转回属地自查,最终均以"证据不足"或无处理结果告终。
一、土地之殇:120元征用到95万元倒卖
举报的源头,始于1979年。据举报材料称,当年原城关公社以建设园艺厂为名,以120元/亩的价格征收于营村120余亩耕地。因村民不愿出让,公安机关曾对两名村民采取强制措施。然而,园艺厂项目并未落地,土地被用于开挖砖瓦窑,严重破坏耕地耕作层。
更为复杂的是此后土地的多次流转。举报材料详细记录了三次关键转让:
上世纪九十年代:该地块以3万元/亩转卖给周边村落用作墓地;
2024年8月:村二队20余亩良田以6万元/亩出让用于建坟;
2025年初:村民王效朋2亩责任田以7.5万元/亩被征,据称该地块后续以95万元/亩转卖给企业用于商业开发。
从120元到95万元,价格相差近八千倍。举报人质疑,这一价格变迁背后,涉嫌存在非法倒卖集体土地的"套利"行为,并指同县域其他村庄的类似问题部分已获解决,唯独于营村的诉求被长期搁置。
此外,举报材料还反映,前村干部王某涉嫌违规占用村内2亩集体耕地私建宅院,房屋横亘新村主干道中央,导致道路修建中断12年,三十余户村民安置房、老年房无法落地。
法律焦点:《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该条例第十条禁止在耕地、林地上建造坟墓;第十八条明确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202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约定占用耕地建坟、买卖耕地等内容违反土地管理法的禁止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举报人据此对上述操作的合规性提出强烈质疑,呼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核查。
二、资金去向:千万拆迁款下落不明
2013年于营新村启动拆迁后,多笔专项资金陆续拨付。据举报材料附带的财政拨款清单显示,2015年至2019年,工程款、道路硬化、下水道、房屋拆迁、老年房补助等各类拨款账面总额超过713万元;此外,还有280亩旧村复耕专项补贴2000余万元,以及多年耕地粮食补贴20余万元。
这笔巨额资金的流向,是整起举报的核心疑点。据辛某反映,时任辖区负责人任某与村干部秦某实际控制上述资金,全村村民未领取到合规补偿。举报材料对资金去向提出了多项具体质疑:
老年房项目缩水:上级先后拨付两笔共300万元专项资金,明确用于免费建设30户老年房。但任某将规模缩减至15户,每户还要收取2万元押金,施工方为其亲属。建成房屋大面积漏雨,一年之内倒塌3套。
复耕与粮食补贴被指截留:举报人指称,2000余万元复耕补贴与20余万元粮食补贴均被截留,承包户分文未领。
安置承诺完全落空:数十户村民老宅拆除后,宅基地被收回,无安置地基、无住房补贴。两户外出务工村民归来后,发现自家宅院已被清零,全家居无定所。举报材料还称,拆迁清障结余1万元被秦某用于聚餐饮酒挥霍;一份开发商租赁村集体20亩土地70年的协议被销毁,剩余10亩土地被私自转卖,获利200余万元。
举报人指出,这些本应改善民生的巨额资金,并未真正惠及村民,反而使拆迁成为新的生存困境。针对上述问题,举报人指控相关人员涉嫌贪污、挪用特定款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呼吁审计机关对2015—2019年全部涉农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三、涉恶嫌疑勾连公权,十余年毁证报复
举报中最尖锐的部分,是指向一个被指长期把持村务的利益群体。据举报材料反映,以秦某父子为核心的群体,被指兼具多起暴力行为与基层管理权力。
暴力行径与案底指控:秦某之父早年曾因历史问题被处理。秦某本人被举报常年赌博、放高利贷,曾因赌债纠集人员殴打村民,并在河南因聚众赌博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致其受伤。举报人质疑其后续处理结果异常,得以免于或减轻刑事处罚,涉嫌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案件处理。
毁灭证据与权力结合:举报材料称,受任某指使,秦某祖孙三代四次入室取走征地原始合同及辛某全套上访证据,导致关键物证灭失。此后,秦某获得入党资格并出任三村联合支部负责人,其家属担任村妇女工作负责人。举报人认为,这形成了一个"权力与暴力"的利益共生结构,涉嫌构成涉黑涉恶性质的违法犯罪。
打击报复举报人:多年间,秦某被指多次纠集数十名闲散人员,对上访村民实施殴打,并公开扬言进行人身威胁。任某则被指两次伪造辛某的举报材料上报省级部门,企图误导调查、构陷举报人。
举报人反映,历任相关干部被指涉嫌包庇纵容,曾有人公开表态,对该案宁可长期搁置也不愿大规模查处。各级督办批示最终全部转回涉事属地自查,村主任持有的群众联名盖章举报材料,被任某施压强制上交原件,关键证据全部灭失,形成了一个"问题—掩盖—无果"的完整闭环。
四、破局之路:拒绝“属地空转”,呼吁异地严查
从1983年至今,辛某坚持反映问题四十余年,从壮年步入古稀。《健康报》《人民日报》记者曾先后实地核查,多任省委书记亲笔批示,上级有关部门多次发函督办。但据举报材料称,所有线索最终仍回流当地,当地纪委监委最近一次仍以"证据不足"为由终结调查,相关职能部门则以"超出职权范围"推诿。
然而,举报人指出,所谓"证据不足",一个重要原因是关键原始合同、账本等物证,已被指遭入室盗走。在因客观原因导致举证困难的情况下,上级机关依职权主动调取财政原始档案、征地审批文件等材料,显得尤为必要。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交由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类信访事项,应当按照管理权限转送有关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近年来,广西、辽宁、浙江等地已探索通过异地交叉办案机制,成功破获多起涉及"保护伞"的基层积案,为类似长期积案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
在长达42年的时间里,辛某与村民依然保存着合同的复印件、现场照片和满页的村民手印作为佐证。他们当前的核心诉求明确且集中:
全面核查土地问题:核查1979年至今所有征地行为的合规性,追缴土地违规流转的全部收益,对村民数十年的失地损失进行赔偿。
审计资金与落实安置:审计全部拆迁、复耕及专项账目,追讨被涉嫌截留的资金,立即为无房村民落实安置房和老年房,拆除违建打通村内道路。
依法追责与异地调查:对秦某团伙被指控的多项违法犯罪行为、任某等被指滥用职权的人员、以及历人被指包庇纵容的公职人员,由省级层面启动提级办理或指定异地管辖,组织跨部门联合调查组进驻,彻底核查举报材料中的每一项指控,公开账目,还原真相,并对辛某42年遭受的损失依法处理。
这起长达近半个世纪的积案,不仅关乎数百村民的土地与安居权益,更关乎基层治理的公信力。唯有一次不被熟人社会干扰的、彻底的独立调查,才能剥开层层遮蔽的乱象,给那两万多封举报信,一个最终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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