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90号)。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贸易业务内控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验收资料不完整、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善等多项问题,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监管函内容,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对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6〕26号)查明的事实,指出华仁药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是贸易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引中关于资金活动、销售业务和合同管理的多项规定。

二是个别销售业务缺少书面合同,个别子公司合同签署不规范,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6号——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是个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审表不完整,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1号——工程项目》的规定。

四是个别对外投资管理不规范,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的规定。

五是部分知情人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表进行确认,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的要求。

监管函认为,华仁药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4条、第4.1.1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提醒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