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提出22条措施。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9年,基本形成权责边界清晰、激励约束相容、风险管理严格、运转规范高效的金融机构治理机制,金融体系内在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质效明显提升。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防范大股东违规干预和内部人控制的治理机制,加强对股权和关联交易的穿透式监管,优化董事会结构,强化董事、高管等“关键少数”责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内控合规体系。

《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和前瞻性。

要点速览——

四部门:严格规范股东行为,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

《实施意见》提出,严格规范股东行为。金融机构股东应在公司治理框架下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严禁滥用股东权利或违规干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金融机构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输送利益。建立健全股东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机制。保障中小股东对重大事项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董事、监事选举等重大事项要充分反映中小股东意见。

四部门:严把股东准入关口,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

《实施意见》 提出,严把股东准入关口。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严禁违规跨业经营、杠杆率过高的企业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成为金融机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穿透识别金融机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强化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报告义务,严禁隐瞒控制权关系、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严防虚假出资、循环注资、抽逃资本。

四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控制权的识别和规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等实施穿透式监管

《实施意见》提出,提升监管精准性。坚持风险导向,实施分类监管。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与资产规模、风险特征、股权结构等相适应的治理结构。加强对金融机构控制权的识别和规范,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等实施穿透式监管。

四部门: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

《实施意见》提出,提升监管有效性。严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准入关口,提升其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严防违法违规人员在金融行业内“带病流动”。加大稽查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违规的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融从业人员,严惩违规占用资金、违规融资或担保、违规转移资产等行为,及时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线索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对重大问题依法依规实行终身问责。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等贯通协调的监督体系。强化“对监管的监管”,完善和落实监督问责机制。

四部门:保护金融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提出,保护金融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和消费者教育,制定金融产品和服务适当性操作标准并定期更新。依法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利,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鼓励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支持中小股东、职工有序参与公司治理,发挥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作用。鼓励和保护职工等利益相关方投诉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四部门:对存在重大治理缺陷和风险的金融机构进行早期干预,强化监管硬约束

《实施意见》提出,提升监管前瞻性。加强公司治理风险监测预警,统一数据标准,推动监管数字化、智能化,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对存在重大治理缺陷和风险的金融机构进行早期干预,强化监管硬约束。

四部门:推动金融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完善股东股权、公司治理、市场退出等制度规则

《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公司治理法治体系。推动金融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完善股东股权、公司治理、市场退出等制度规则,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体制机制,严厉打击金融犯罪。

《实施意见》全文→

来源 | 央视新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微信编辑 | 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