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现代快报)
据陕视新闻报道,上海市总工会7月30日公布一起劳动纠纷案例。一销售年度业绩超280万元,应获15万元购车奖金,却被公司以违反“禁止办公室恋爱”、离职时间早于奖金发放时间、未提供购车凭证为由拒绝。
蒋某入职厦门某公司,任职销售岗位,其年度业绩超280万元,排名第二,获公司15万元购车奖励,公司却迟迟不兑现。
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15万元奖励。 公司提出三点拒发理由:一是蒋某违反公司制定的铁律,与同部门同事谈恋爱;二是蒋某提前提出离职,早于5月奖金发放时间;三是蒋某未提供购车凭证,不满足购车基金领取条件。仲裁裁定公司需全额支付15万元奖金。
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一审、二审均判定禁止办公室恋爱条款违法无效,业绩奖金属劳动报酬,达标即应发放,不能拿离职、无购车凭证克扣,最终判定公司全额支付15万元奖金。
校对:张静超;
编辑: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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