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桥小学2026—2027学年度
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招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协调、优质发展,根据县、镇各级文件、通知和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徐桥小学2026-2027学年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格按免试、就近、划片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有校可上。
2.阳光招生原则:坚持招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分班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均衡、阳光分班原则:全面落实均衡、阳光分班要求,不考试分班,不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4.“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5.“两个为主”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依法保障进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机会公平,实现入学工作科学、有序、规范。进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三个一样”(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的要求,和城镇区学生同等对待。
二、招生范围
1.基本学区范围:镇直单位职工家庭适龄儿童,居委会、创业村、桥西村、桥东村(查湾、陈屋、牌楼、彭嘴、苗竹、王屋、业龙、李龙、查新屋、查前屋、林山、袁屋、下湾)、新丰村(立新、街头、严家下湾、中湾、陈湾、团结、叶家新屋、背屋、桥头、中心、江湾、下湾、红星、李屋、汪屋、灯上)等村居户籍地适龄儿童;
2.前进村户籍地部分(现有孩子在本校就读的家庭)适龄儿童;
3.在徐桥镇公办园(或徐桥镇小学学前班)就读满半年以上的外乡镇、外县适龄儿童;
4.在学校学区范围内租赁或购买房屋满半年的外来(指学区范围以外)人员子女;
5.在学校学区范围内注册经商满半年的外来(指学区范围以外)人员子女;
6.在学校学区范围内企业(不含徐桥园区)务工的外来(指学区范围以外)人员子女。
三、招生规模
计划招收3个教学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四、招生对象
招生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在学位有余的情况下,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仅限2020年10月31日前出生),按年龄大小排序、额满为止。
五、招生工作流程及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时间:8月15日、16日(上午8:20—12:00 下午2:00—4:30)
地点:徐桥小学会议室
2.审核对象和材料
对象一:适龄儿童父母持有学区范围内户籍。审核家庭户口簿原件,上交复印件。
对象二:适龄儿童父母持有学区范围内的自有产权房。审核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暂未领取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须提交备案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一个月以上用水、用电发票。)等相关材料原件,上交复印件。
对象三:适龄儿童父母租赁学区范围内公租房。审核家庭户口簿、公租房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上交复印件。
对象四:学区内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股东及其根据公司法规定的高管子女和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审核家庭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上交复印件。
对象五:适龄儿童父母房屋拆迁,按原居住地、新安置房地或现租居住地认定学区范围。审核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拆迁协议、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上交复印件。
对象六:适龄儿童父母无自有住房,随第二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居住,按第二法定监护人住房所在地认定学区范围。审核双方家庭户口簿、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上交复印件。
对象七: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经商务工。审核家庭户口簿、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务工证明、务工企业(业主)连续发放6个月以上工资的银行现金流水账单,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注册时间半年以上,即2026年2月28日之前并在有效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的生活缴费凭据)等相关材料原件,上交相关复印件。在学位不足的情况下,以备案合同、营业执照注册、生活缴费等时间先后排序。
对象八:在徐桥镇公办园(或徐桥镇小学学前班)就读满半年以上的外乡镇、外县适龄儿童。审核家庭户口簿、幼儿园(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学籍证明原件,上交复印件。
3.审核公示(时间:8月17—21日):学校根据招生原则和招生范围对申请登记的对象进行审核,并将拟录取的适龄儿童名单予以公示。
4.阳光分班:学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市、县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分班工作的相关要求实行阳光分班。分班时间:8月23日;公示时间:8月24—26日。
5.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在严格审查信息并确认后,于8月28日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门卫室领取)。
6.报到注册:凭入学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或事项到校报到注册。
六、工作要求
1.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认真把好材料审核关,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
2.建立工作预警机制,在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下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严格控制班额。
3.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争取广大家长对我校招生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我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圆满完成。
七、重要说明
1.请新生家长按本方案的要求及时到我校进行入学登记,逾期未报则不予登记且责任自负。
2.户口簿复印应包括户口簿首页、父亲页、母亲页、儿童页(两份),并相应写好监护人的手机号码。户口簿户主如果不是适龄儿童父母,必须提供儿童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3. 根据《太湖县校园周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学区范围内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一律由徐桥镇人民政府出具。
4.登记中提供的适龄儿童相关信息与公安机关户籍信息不符或材料虚假等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儿童法定监护人承担。
太湖县徐桥镇徐桥小学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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